交強險標誌沒有取消,只是實行了電子保單,交強險的標誌不用貼了。電子保單與資質保單、標誌具備同等效力,如果遇到交警查車,可直接給交警出示電子保單。
交強險的全稱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交強險是由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制度。其保費是實行全國統一收費標準的,由國家統一規定的,但是不同的汽車型號的交強險價格也不同,主要影響因素是“汽車座位數”。
交強險標誌沒有取消,只是實行了電子保單,交強險的標誌不用貼了。電子保單與資質保單、標誌具備同等效力,如果遇到交警查車,可直接給交警出示電子保單。
交強險的全稱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交強險是由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制度。其保費是實行全國統一收費標準的,由國家統一規定的,但是不同的汽車型號的交強險價格也不同,主要影響因素是“汽車座位數”。
沒有資訊表明2018取消汽車交強險標誌,車輛仍需要交強險標誌。
從2006年7月1日起,投保該險種的車輛須將保險標誌貼在汽車的前擋風玻璃上,沒有前擋風玻璃的投保車輛,如摩托車、拖拉機等,應使用便攜型保險標誌。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7月1日後,如被交管部門發現忘記攜帶保險標誌及保單,將被處以20—200元不等的罰款,上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保險標誌的,也將被扣留機動車,當事人提供保險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交管部門將處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qs標誌取消了,2018年10月1日及以後生產的食品,一律不得繼續使用原包裝和標籤以及“qs”標誌,新獲證食品生產者應當在食品包裝或者標籤上標註新的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sc”加14位阿拉伯數字。
QS它是由"企業食品生產許可(QiyeshipinShengchanxuke)"字頭(QS)和"生產許可"中文字樣組成。標誌主色調為藍色,字母"Q"與"生產許可"四個中文字樣為藍色;字母"S"為白色。
第一:QS不是認證標誌,是生產許可證標誌。
第二:實行生產許可證的不是隻有食品,而且包括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