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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可以做司法鑑定人出庭作證嗎

律師可以做司法鑑定人出庭作證嗎

  律師不可以作為司法鑑定人。應出庭作證的司法鑑定人應具備的條件是:一是鑑定人是否在下列四類鑑定業務範圍內從事鑑定工作:法醫類鑑定;物證類鑑定;聲像資料鑑定;其他鑑定事項。二是資歷、能力要求。這主要是審查鑑定人是否具備解決案件中專門問題的科學知識和技能。

  【法律依據】

  《司法鑑定人登記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個人申請從事司法鑑定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品行良好的公民;(二)具有相關的高階專業技術職稱;或者具有相關的行業執業資格或者高等院校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從事相關工作五年以上;(三)申請從事經驗鑑定型或者技能鑑定型司法鑑定業務的,應當具備相關專業工作十年以上經歷和較強的專業技能;(四)所申請從事的司法鑑定業務,行業有特殊規定的,應當符合行業規定;(五)擬執業機構已經取得或者正在申請《司法鑑定許可證》;(六)身體健康,能夠適應司法鑑定工作需要。

民事訴訟中證人必須出庭作證嗎

  民事訴訟中證人必須出庭作證。經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應當出庭作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許可,可以透過書面證言、視聽傳輸技術或者視聽資料等方式作證: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遙遠,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當理由不能出庭的。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二條,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有關單位的負責人應當支援證人作證。不能正確表達意思的人,不能作證。

司法鑑定人需要年檢嗎

  經過許可列入名冊的司法鑑定人不需要年檢。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司法鑑定管理問題的決定》第四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以申請登記從事司法鑑定業務:

  (一)具有與所申請從事的司法鑑定業務相關的高階專業技術職稱;

  (二)具有與所申請從事的司法鑑定業務相關的專業執業資格或者高等院校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從事相關工作五年以上;

  (三)具有與所申請從事的司法鑑定業務相關工作十年以上經歷,具有較強的專業技能。


未成年人能夠作為證人出庭作證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別是非、不能正確表達的人,不能作證人。”   由此可見,只要該未成年人不屬於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別是非、不能正確表達的人,就可以作為證人出庭作證。 ...

司法鑑定必須抽籤

  可以不。雙方當事人也可直接共同委託有資質的鑑定機構進行鑑定,由此形成的《司法鑑定意見書》可作為經雙方認可的證據材料提交法庭。   司法鑑定抽籤是當事人向受案法院提交書面鑑定申請,法院認為確有鑑定必要的,安排雙方當事人現場抽籤選取具備資質的鑑定機構,並對相關事項進行鑑定。   法律依據:   《人民法院司法 ...

直系親屬可以出庭作證

  直系親屬可以出庭作證的,但是親屬證言的可信度一般比較低,需要其他證據佐證。   【法律依據】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條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中規定,證人提供的對與其有親屬或者其他密切關係的當事人有利的證言,其證明力一般小於其他證人證言。況的單位和個人,都 ...

證人一定要出庭作證

  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有關單位的負責人應當支援證人作證。證人確有困難不能出庭的,經人民法院許可,可以提交書面證言。   “證人確有困難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   (一)年邁體弱或者行動不便無法出庭的;   (二)特殊崗位確實無法離開的;   (三)路途特別遙遠,交通不便難以 ...

證人有權拒絕出庭作證

  證人有出庭作證的義務,但沒有相應的強制措施來履行義務,所以證人是有權拒絕出庭。任何瞭解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出庭作證的義務,有關單位負責人應當支援證人作證。證人履行出庭作證義務所需的交通、食宿以及其他的費用,由敗訴方承擔。當事人申請證人出庭作證的,也應當先行支付一定的誤工費。   法律依據   《民訴法 ...

司法鑑定人出庭費用誰承擔

  司法鑑定人出庭費用應先由申請出庭的申請人墊付,後由敗訴方承擔,因為這屬於訴訟費用,應按照訴訟費用的相關規定執行,在實踐中也是如此。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共 ...

腦癱能司法鑑定

  腦癱能做司法鑑定,司法鑑定是指在訴訟活動中鑑定人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鑑別和判斷並提供鑑定意見的活動。   根據《關於司法鑑定管理問題的決定》第四條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進行司法鑑定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規章,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尊重科學,遵守技術操作規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