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員和退伍的區別:
1、復員軍人是指符合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官服役條例,文職幹部暫行條例規定的退出現役條件。本人自願作為復員安置,以及有嚴重錯誤喪失幹部條件,不宜做轉業安排,又不具備退休條件的軍官和文職幹部。
2、退伍軍人原為部隊成員,根據其服役年限,服役種類,榮譽退役還是解除現役職務。按照法律規定有資格享受退伍軍人法所規定的利益或特權。
復員和退伍的區別:
1、復員軍人是指符合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官服役條例,文職幹部暫行條例規定的退出現役條件。本人自願作為復員安置,以及有嚴重錯誤喪失幹部條件,不宜做轉業安排,又不具備退休條件的軍官和文職幹部。
2、退伍軍人原為部隊成員,根據其服役年限,服役種類,榮譽退役還是解除現役職務。按照法律規定有資格享受退伍軍人法所規定的利益或特權。
服役時間不同;軍人服完義務兵役就可以復員,而轉業軍人如果是士官轉業至少要服服現役滿12年才可以申請。
級別不同;普通的義務兵和低級別計程車官不能轉業,只能復員或退伍;轉業軍人需要是中國人民解放軍或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中的軍官和服現役滿12年計程車官才可以。
接收單位不同;復員的接收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五十六條規定:從哪裡來、回哪裡去,參軍前在哪個單位,退伍後就回哪個單位;國家對轉業軍隊幹部實行計劃分配和自主擇業的方式,可以選擇另謀出路也可以接受地方單位安排。
1、概念不同
復員: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志願兵和部分幹部退出現役,回參軍地區參加生產或工作。
退伍:指中國人民解放軍或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義務兵退出現役。
2、條件不同
復員是指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後經批准從部隊復員的人員。
退伍是指1954年11月1日之後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持有退伍或復員軍人證件的人員。
3、實行時間不同
復員: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於1950年 6月30日頒發了《關於人民解放軍復員工作的決定》,併成立中央復員委員會。
退伍:1958年,中國人民解放軍首次進行義務兵退伍工作。
4、程式不同
復員前,由軍隊負責進行思想教育和培養訓練;離隊時,辦理復員手續,發給生產資助金和復員證。復員軍人回參軍地區後,由地方政府對他們進行妥善安置。
義務兵退伍時,由部隊進行教育,動員他們積極參加社會主義建設,參加民兵,履行服預備役的義務,隨時準備響應國家徵召,重返部隊。各級人民政府根據“從哪裡來,回哪裡去”的原則,對退伍軍人給予妥善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