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婚不需要婚檢。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不再進行醫學檢查,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自行同居,既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得到法律保護,其產生與消除一樣均須經過法定程式。
申請復婚登記的男女雙方除須持與結婚登記相同的證件外,合法的夫妻關係便恢復了,應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按照《婚姻法登記辦法》第八條規定,雙方當事人必須親自一起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
1、婚檢是沒有強制要求的,是根據結婚雙方商議決定的,但為了進入婚姻的雙方能夠保護好自己,為了即將建立的家庭的穩定,婚檢是應該大力提倡的。政府提倡婚檢、婚檢有利於當事人。
2、婚檢是男女雙方在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之前進行的常規體格檢查和生殖器檢查。是對男女雙方可能患有的、影響結婚和生育的疾病進行的醫學檢查。
3、婚前體檢對防止傳染病和遺傳性疾病的的蔓延,保障婚姻家庭的幸福美滿,保障民族後代的健康都有重要意義。婚前檢查並不是必須的,雙方自願進行才能進行婚檢,婚檢不是結婚登記的必經程式。
婚檢是一種自願行為,可以做也可以不做,對領取結婚證是沒有影響的,但做婚檢是有好處的,可以對生殖器官,以及遺傳疾病有早發現、早期干預,對優生起到良好的作用。
婚檢,是指結婚前對男女雙方進行常規體格檢查和生殖器檢查,以便發現疾病,保證婚後的婚姻幸福。
領結婚證不需要婚檢,我國目前登記結婚已經取消強制婚檢了,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記處登記領證。
以後婚姻當事人是否婚檢採取個人自願,政府提倡婚檢、婚檢有利於當事人。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第10條規定:在實行婚前醫學檢查的地區,準備結婚的男女雙方在辦理結婚登記前,應當到 ...
1、婚檢是沒有強制要求的,是根據結婚雙方商議決定的,但為了進入婚姻的雙方能夠保護好自己,為了即將建立的家庭的穩定,婚檢是應該大力提倡的。政府提倡婚檢、婚檢有利於當事人。
2、婚檢是男女雙方在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之前進行的常規體格檢查和生殖器檢查。是對男女雙方可能患有的、影響結婚和生育的疾病進行的醫學檢查。 ...
我國以前的《婚姻法》規定是要求強制婚檢,在新《婚姻登記條例》施行後,我國推行自願婚檢,取消了強制婚檢,當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選擇是否婚檢。但婚檢可以檢查出男女雙方是否適合結婚,能為其婚姻生活提供醫學保障,所以結婚前是需要體檢的。
一、結婚前需要婚檢婚前檢查,指的是結婚前對男女雙方進行常規體格檢查和生 ...
補辦結婚證不需要婚檢,現在已經沒硬性要求,婚檢採取自願原則。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
根據《婚姻法》第五條,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 ...
現在登記結婚已經取消強制婚檢了,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記處登記領證。
《婚姻登記條例》第七條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
離婚後立即復婚,需要交納結婚證工本費,不需要另外要錢。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28條規定:"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應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 ...
還沒結婚可以去婚檢。婚前檢查,指的是結婚前對男女雙方進行常規體格檢查和生殖器檢查,以便發現疾病,保證婚後的婚姻幸福。婚前檢查對於男女雙方都有著重大意義。《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