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徵信黑名單在逾期貸款結清的那天開始算起,徵信黑名單5年後會自動解除。但如果沒有結清欠款,逾期記錄會永久儲存。
(2)法院列入黑名單,實質就是法院發出了被執行人限制高消費令。限制高消費令的解除,須被執行人履行完畢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後才能夠解除。
【法律依據】
《徵信業管理條例》第十六條:徵信機構對個人不良資訊的儲存期限,自不良行為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為5年;超過5年的,應當予以刪除。
在不良資訊儲存期限內,資訊主體可以對不良資訊作出說明,徵信機構應當予以記載。
(1)徵信黑名單在逾期貸款結清的那天開始算起,徵信黑名單5年後會自動解除。但如果沒有結清欠款,逾期記錄會永久儲存。
(2)法院列入黑名單,實質就是法院發出了被執行人限制高消費令。限制高消費令的解除,須被執行人履行完畢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後才能夠解除。
【法律依據】
《徵信業管理條例》第十六條:徵信機構對個人不良資訊的儲存期限,自不良行為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為5年;超過5年的,應當予以刪除。
在不良資訊儲存期限內,資訊主體可以對不良資訊作出說明,徵信機構應當予以記載。
徵信黑名單是為了防止有人惡意透支信用,作出不守信用的行為。根據有關條例的規定,我國的徵信機構對個人的不良徵信資訊的儲存時間一般為五年,計算是從個人實施了不良行為開始或者是作出的不良徵信事件結束後開始計算五年,五年過後就會刪除。只要你在五年內能夠保持良好的信用行為的,不再出現不良徵信行為,這個黑名單在五年後就會被刪除。
法律依據
國務院《徵信業管理條例》第十六條徵信機構對個人不良資訊的儲存期限,自不良行為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為5年;超過5年的,應當予以刪除。
根據《徵信管理條例》規定,良好的徵信記錄會永久保留,不良的徵信記錄,在結清欠款後會保留5年。當借款人將全部欠款包括本金、利息、罰息等各種費用全部還清之後,從結清所有欠款之日算起,5年之後徵信報告就不會再有顯示這筆逾期記錄。不過部分銀行金融機構在貸款審批時,會重點關注近2年的逾期記錄,建議借款人積極維護個人徵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