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收了快遞,視為對郵件內容的確認,簽收後發現貨物破損的,快遞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根據《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投遞快件(郵件),應當告知收件人當面驗收。快件(郵件)外包裝完好的,由收件人簽字確認。投遞的快件(郵件)註明為易碎品及外包裝出現明顯破損的,企業應當告知收件人先驗收內件再簽收。企業與寄件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簽收了快遞,視為對郵件內容的確認,簽收後發現貨物破損的,快遞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根據《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投遞快件(郵件),應當告知收件人當面驗收。快件(郵件)外包裝完好的,由收件人簽字確認。投遞的快件(郵件)註明為易碎品及外包裝出現明顯破損的,企業應當告知收件人先驗收內件再簽收。企業與寄件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如果是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這一方承擔全部責任;如果是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酒桌上喝死人,若勸酒者存在過錯,則由勸酒者承擔相應的責任。
以下情況視為勸酒者存在責任:
1、強迫性勸酒。比如用“不喝不夠朋友”等語言刺激對方喝酒,或在對方已喝醉、意識不清、沒有自制力的情況下,仍勸其喝酒的行為。
2、明知對方不能喝酒仍勸其飲酒。比如明知對方身體狀況,仍勸其飲酒誘發疾病等。
3、未安全護送醉酒者。如飲酒者已失去或即將失去對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無法支配自身行為時,沒有將其送至醫院或安全地送回家中。
4、酒後駕車未勸阻,導致發生車禍等損害的。
【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第六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行為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