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現場單超過15天沒有繳款,從第15天后起每天產生罰款金額3%的滯納金,直至交款為止;(備註:滯納金最高不超過罰款金額);
2、違章超過3單以上未處理的,交警核查到,會被扣證,情節嚴重的還會被扣車;
3、現場單未處理的,駕駛員的駕駛證要換證、補證或轉證都不能辦理;
4、章未處理的,發生事故、車損等,都將得不到車輛保險公司的理賠;
5、違章未辦理的,不能透過車輛年審、季度審和綜合審。
1、現場單超過15天沒有繳款,從第15天后起每天產生罰款金額3%的滯納金,直至交款為止;(備註:滯納金最高不超過罰款金額);
2、違章超過3單以上未處理的,交警核查到,會被扣證,情節嚴重的還會被扣車;
3、現場單未處理的,駕駛員的駕駛證要換證、補證或轉證都不能辦理;
4、章未處理的,發生事故、車損等,都將得不到車輛保險公司的理賠;
5、違章未辦理的,不能透過車輛年審、季度審和綜合審。
借用別人的駕駛證扣分,必須是他本人到場才能辦理的。具體流程如下:
1、借別人的駕駛證去扣分,必須是他本人拿著駕駛證、身份證,拿著你的車輛行駛證,到違處大廳辦理。
2、確認違法資訊後,工作人員就會列印處罰決定書,然後拿著處罰決定書到指定銀行交罰款,交款後,違法資訊就消掉了。
3、這個處罰決定書必須在15天內交罰款,超過15天的,每天收取3%的滯納金,但滯納金的總額不能超過罰款的總額。
1、只有交管部門可以根據情況,和有關的規定才可以免分處理。
2、也有一些交管局工作人員的車輛違章是可以免分處理,普通車主只有遇到國家臨時性免分政策,才可以免分處理違章。
3、從2018年5月1日後,所有機動車違章處理免分政策均已取消。駕駛人需攜帶本人駕駛證、機動車行駛證,到市公安交警支隊辦理扣分,到銀行繳納罰款;也可手機下載“交管12123”APP,辦理扣分和繳納罰款等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