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3是指爆炸性環境用電氣裝置最高表面溫度200℃,T4是指爆炸性環境用電氣裝置最高表面溫度135℃。
爆炸性環境用電氣裝置按其最高表面溫度劃分為T1到T6。T1:450℃;T2:300℃;T3:200℃;T4:135℃;T5:100℃;T6:85℃
最高表面溫度:電氣裝置在規定範圍內的最不利執行條件下工作時,可能引起周圍爆炸性環境點燃的電氣裝置任何部件所達到的最高溫度。最高表面溫度都應低於可燃溫度。
T3是指爆炸性環境用電氣裝置最高表面溫度200℃,T4是指爆炸性環境用電氣裝置最高表面溫度135℃。
爆炸性環境用電氣裝置按其最高表面溫度劃分為T1到T6。T1:450℃;T2:300℃;T3:200℃;T4:135℃;T5:100℃;T6:85℃
最高表面溫度:電氣裝置在規定範圍內的最不利執行條件下工作時,可能引起周圍爆炸性環境點燃的電氣裝置任何部件所達到的最高溫度。最高表面溫度都應低於可燃溫度。
粉塵防爆等級可劃分為三個級別,分別為:
A20級,所代表區域為在正常執行過程中,可燃性粉塵連續出現或經常出現,其數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塵與空氣混合物或可能形成無法控制和極厚的粉塵層的場所及容器內部;A21級,所代表區域為在正常執行過程中,可能出現粉塵數量足以形成可燃性粉塵與空氣混合物但未劃入20級的場所,包括與充入或排放粉塵點直接相鄰的場所,出現粉塵層和正常操作情況下可能產生可燃濃度的可燃性粉塵與空氣混合物的場所;A22級,所代表區域為在異常條件下,可燃性粉塵偶爾出現並且只是短時間存在或可燃性粉塵偶爾出現堆積或可能存在粉塵層並且產生可燃性粉塵空氣混合物的場所。
1、爆炸性氣體、可燃蒸汽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場所,按其危險程度的大小分三個區域等級。
零 級區域: 在正常情況下,爆炸性氣體混合物連續地、短時間頻繁地出現或長時間存在的場所。
一級區域: 在正常情況下,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有可能出現的場所。
二級區域:在正常情況下,爆炸性氣體混合物不能出現,僅在不正常情況下偶爾短時間出現的場所。
2、爆炸性粉塵和可燃纖維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場所,按其危險程度的大小分二個區域等級。
十級區域:在正常情況下,爆炸性粉塵或可燃纖維與空氣的混合物,可能連續地、短時間頻繁地出現或長時間存在的場所。
十一級區域:在正常情況下,爆炸性粉塵或可燃纖維與空氣的混合物不能出現,僅在不正常情況下偶爾短時間出現的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