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雙方離婚的,對於夫妻共同財產,雙方應當平均分配。但在現實生活中,會存在一些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為了防止一方擅自處置財產,建議對大宗存款設夫妻聯名賬戶,防止一方擅自轉移。如果發覺一方有可能轉移財產的,儘可能保留對方銀行賬戶及交易明細等證據。
如果還沒有起訴或已經起訴離婚,發現一方已在轉移財產的,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離婚後又發現對方婚前轉移財產的證據,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可以請求法院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男女雙方離婚的,對於夫妻共同財產,雙方應當平均分配。但在現實生活中,會存在一些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為了防止一方擅自處置財產,建議對大宗存款設夫妻聯名賬戶,防止一方擅自轉移。如果發覺一方有可能轉移財產的,儘可能保留對方銀行賬戶及交易明細等證據。
如果還沒有起訴或已經起訴離婚,發現一方已在轉移財產的,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離婚後又發現對方婚前轉移財產的證據,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可以請求法院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前一方轉移財產的,會對其少分或者不分。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為防止一方擅自處置財產,最好不要把財權交給一個人管理;如果一方擅自處理貴重的夫妻財產,另一方要及時制止,尤其要注意對方以孝敬長輩等名義將財產轉移。
轉移現金取證較難,建議對大宗存款設夫妻聯名賬戶,防止一方擅自轉移;發覺一方有可能轉移財產,儘可能保留對方銀行賬戶及交易明細等證據。如果還未起訴或已經起訴離婚,發現一方已在轉移財產,可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離婚後又發現對方婚前轉移財產的證據,可請求法院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由於財產轉移情況較為複雜,建議聘請專業律師調查取證,保障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條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