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心肌梗賽是保監會規定的重疾險必保的25種重疾之一,若是被保險人患上急性心肌梗塞遭遇保險公司拒保,那麼,可能是投保人未盡到如實告知健康狀況的義務,被保險人故意帶病投保;也可能是被保險人是在重疾險等待期內確診患上急性心肌梗塞。
若是消費者沒有帶病投保,且屬於等待期後患病,仍遭遇保險公司拒賠,那麼,可聯絡保險公司客服了解情況,或撥打保監會投訴電話12378維權。
急性心肌梗賽是保監會規定的重疾險必保的25種重疾之一,若是被保險人患上急性心肌梗塞遭遇保險公司拒保,那麼,可能是投保人未盡到如實告知健康狀況的義務,被保險人故意帶病投保;也可能是被保險人是在重疾險等待期內確診患上急性心肌梗塞。
若是消費者沒有帶病投保,且屬於等待期後患病,仍遭遇保險公司拒賠,那麼,可聯絡保險公司客服了解情況,或撥打保監會投訴電話12378維權。
1、重疾險理賠標準不達標。在規定的25種重疾中只有惡性腫瘤、多個肢體殘缺、嚴重Ⅲ度燒傷,能進行重疾險理賠。還有5種重疾理賠的要求是採取特定手術,同時還有17種需達到特定狀態或期限後才能理賠。
2、在等待期內出險。為了防止帶病的行為,大部分保險會規定一定的時間的等待期,通常情況下是90天到180天左右。有的保險產品規定在等待期出險,保險公司不承擔理賠責任。有的理賠嚴格的產品規定在等待期出險症狀,等待期後出險,保險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
3、在免責條款範圍之內。在保險條款中和保險責任同樣重要的內容就是免責條款了,是指保險不提供保障的情形。如果被保險人發生了免責條款中的情形,那麼保險公司一般會拒賠。
4、實際情況與健康告知不符。被保險人出險後,保險公司再理賠前會進行嚴重的稽核,如果發現被保險人投保前健康狀況與健康告知不符,那麼保險公司將會將其作為理賠的依據。
5、總的來說不是說買了保險就一定能賠。如果是帶病投保,偽造事故等等原因,保險公司也是有理由不賠的。保險合同本來就是一份雙務合同,保險理賠不成功不是單方面的原因,所以想要理賠成功就不要帶病投保。
帶病投保重疾險,保險公司一般是不賠的,不過,如果所帶病症與所患重疾險無關,也不影響保險公司核保結果,那麼,保險公司需要根據重疾險理賠條款賠付保險金。另外,如果帶病投保重疾險,投保人是在簽訂保險合同2年後才發現病症申請理賠,保險公司也要賠。
反之,如果故意帶病投保,任何保險公司都是不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