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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曆新政和王安石變法的異同點

慶曆新政和王安石變法的異同點

  相同點:

  1、背景:為解決北宋中期社會危機;

  2、目的:解決社會危機,維護封建統治;

  3、結果:失敗;

  4、失敗原因:遭到大官僚、大地主反對;

  5、特點:皇帝支援,曲折性、複雜性;

  6、性質:地主階級的封建改革;

  7、作用: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北宋出現的危機。

  不同點:

  1、中心內容: 慶曆新政,整頓吏治;王安石變法,富國;

  2、改革成度: 慶曆新政,區域性改革;王安石變法,全面改革;

  3、歷史地位: 王安石變法的作用和影響要大。

  內在聯絡:

  慶曆新政雖然失敗,但為王安石的全面改革奠定了基礎。

王安石變法的保馬法和保甲法是啥意思

  1、保馬法,王安石變法之一。神宗時,宋朝戰馬只有十五萬餘匹,政府鼓勵西北邊疆人民代養官馬。凡是願意養馬的,由政府供給馬匹,或政府出錢讓人民購買,每戶一匹,富戶兩匹。馬有生病死亡的,就得負責賠償,但遭遇到瘟疫流行,死了不少馬匹,徒增民擾。不久廢止,改行民牧制度。

  2、保甲法,王安石變法之一。熙寧三年(1070年)司農寺制定《畿縣保甲條例頒行》。鄉村住戶,每五家組一保,五保為一大保,十大保為一都保。以住戶中最富有者擔任保長、大保長、都保長。用以防止農民的反抗,並節省軍費。熙寧三年頒行。各地農村住戶,不論主戶或客戶,每十家(後改為五家)組成一保,五保為一大保,十大保為一都保。凡家有兩丁以上的,出一人為保丁。農閒時集合保丁,進行軍訓;夜間輪差巡查,維持治安。

  3、保甲法既可以使各地壯丁接受軍訓,與正規軍相參為用,以節省國家的大量軍費,又可以建立嚴密的治安網,把各地人民按照保甲編制起來,以便穩定封建秩序。

蘇東坡和王安石的稅改之爭

  

  蘇東坡

  蘇東坡(公元1036年~1101年)與王安石(公元1021年~1086年)均是宋代的文壇巨匠,同在“唐宋八大家”之列,在當時的政治舞臺上也各有建樹,尤其是王安石變法影響很大。然而,十分敬重王安石學識的蘇東坡,卻是王安石變法的反對派,特別是在賦役制度改革方面,兩人分歧較大。

  1069年,宋神宗任命王安石為參知政事,主持變法。王安石在賦役制度方面推出了均輸法、募役法等改革措施。

  當時,政府除了徵收田賦外,還要向各地徵收土特產作為貢品。每年不論豐歉,州府都要按定額髮送京城。改革中,王安石推行均輸法,設發運使統管淮南富庶六路(省區),凡京城所需貢品,就近直輸京城,過剩貢品就地賣掉。同時,政府撥款五百萬緡(貫),豐年低價購儲部分物資,移豐補歉。蘇東坡卻反對均輸法,認為這既加重了政府的財政負擔,又影響了國家的商稅收入。國家“五百萬緡以予之,此錢一出,恐不可復。縱使其間薄有所獲,而徵商(稅)之額所損必多”,是“虧商稅而取均輸之利”。(《宋史。食貨志》)

  改革中,王安石還推行募役法,規定應服役之戶,一律依照政府劃分的等級,隨同夏秋兩稅繳納免役錢,不再服差役。政府用這些免役錢僱人服役。蘇東坡認為“自古役人必用鄉戶,猶食之必用五穀……雖其間或有他物充代,然終非天下所可常行。”(《蘇東坡集。奏議集》)改百姓出力為出錢,是對百姓利益的一種損害。尤其是遇災年可免賦稅,但役錢不能免,等於增加一項苛稅。“二害輕重,蓋略相等,今以彼易此,民未必樂”,因此堅決反對。

  但蘇東坡並非像司馬光一樣保守,只是反對王安石急於求利,他希望透過緩和的改革,興利除弊。他主張“輕賦役”,提出減免零售商的賦稅,刺激商業的發展,增加商稅收入。“小商人不出稅錢,則所在爭來分買;大商既不積滯,則輪流販賣,收稅必多。”他在被貶為地方官時,曾減賦賑荒,不斷興革,也頗有政聲。

  兩人雖政見上有分歧,但在許多方面仍互相欣賞。王安石去世後,蘇東坡撰文寫下了“瑰瑋之文,足以藻飾萬物;卓絕之行,足以風動四方。”給予王安石高度評價。


變法據介紹

  1、王安石變法,是在宋神宗時期,王安石發動的旨在改變北宋建國以來積貧積弱局面的一場社會改革運動。變法自熙寧二年(1069年)開始,至元豐八年(1085年)宋神宗去世結束,故亦稱熙寧變法、熙豐變法。   2、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號半山。撫州臨川人。北宋著名思想家、 ...

夫之如何評價變法

  王夫之對王安石變法持幾乎全盤否定觀點,主要有以下幾點:   1、他把王安石的諸項新法稱為聚斂之術“聚斂害民”,把王安石的理財思想視作興利之道“剝民興利”;   2、他認為王安石以花言巧語迷惑宋神宗,導致靖康之變;   3、他認為王安石變亂祖宗法度,“禍國殃民”,最終導致北宋亡國。   總之,王夫之完全站在 ...

變法積極作用

  王安石變法是宋朝也是中國歷史上影響比較深遠的一次變法,此次變法對北宋的國力尤其是農業生產產生了很大的影響,其變法的一些措施至今仍然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王安石變法(又叫熙寧新政),指北宋時期,大臣王安石發動的旨在改革北宋建國以來積弊的一場改革。新法立意雖好,但並未處理好具體實行的問題以及與反對者的關係, ...

為什麼司馬光反對變法

  司馬光反對變法更多是因為王安石的做法有違北宋士大夫的文人氣節。司馬光曾反駁王安石道:"天下所生財貨百物,不在民,則在官,設法爭民,其害乃甚於加賦。"認為官府向百姓奪取的財富越多就容易滋生腐敗,這危害比增加稅賦還可怕。   司馬光反對王安石變法的原因司馬光本人是守舊派的代表人物。我們知道自從 ...

簡要敘述變法經濟改革措施的主要內容

  1、王安石變法經濟改革措施的主要內容如下:為了實現富國的目的,王安石採取了青苗法、農田水利法、免役法(又稱募役法)、市易法、方田均稅法、均輸法。富國之法初步改變了積貧的局面。   2、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號半山。撫州臨川(今江西撫州)人 。北宋著名思想家、政治家 ...

變法內容

  王安石變法以發展生產,富國強兵,挽救宋朝政治危機為目的,以理財、整軍為中心,涉及政治、經濟、軍事、社會、文化各個方面,是中國古代史上繼商鞅變法之後又一次規模巨大的社會變革運動。具體內容有   青苗法,內容:在每年二月、五月青黃不接時,由官府給農民貸款、貸糧,每半年取利息二分或三分,分別隨夏秋兩稅歸還。募役 ...

變法時的皇帝是

  簡介:熙寧二年,宋神宗任命王安石為參知政事,王安石提出當務之急在於改變風俗、確立法度,提議變法,神宗贊同。為指導變法的實施,設立制置三司條例司,由王安石和陳昇之共同掌管。王安石委任呂惠卿承擔條例司的日常事務,派遣提舉官四十多人,頒行新法。熙寧三年,王安石任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位同宰相,在全國範圍內推行新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