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緊急情況在應急車道停車會罰款200元,扣6分。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二條規定,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或者在車道內停車;
(二)在匝道、加速車道或者減速車道上超車;
(三)騎、軋車行道分界線或者在路肩上行駛;
(四)非緊急情況時在應急車道行駛或者停車;
(五)試車或者學習駕駛機動車。
非緊急情況在應急車道停車會罰款200元,扣6分。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二條規定,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或者在車道內停車;
(二)在匝道、加速車道或者減速車道上超車;
(三)騎、軋車行道分界線或者在路肩上行駛;
(四)非緊急情況時在應急車道行駛或者停車;
(五)試車或者學習駕駛機動車。
1、車輛發生故障不能繼續行駛時,首先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並把車輛及時停在應急車道上,立刻下車擺放三角警示牌;
2、擺放三角警示牌的規範是來車方向150米外,在高速公路上測算距離利用高速車行道分界線就能判斷出來,白色車行道分界線是6米左右,兩條車行道分界線之間的距離是9米左右,往來車方向數10條以上的線就在來車方向150米外;
3、擺放三角警示牌時要從護欄外走向來車方向150米外,如在橋樑等無法在護欄外行走的,要靠近橋墩,儘量遠離行車道;
4、車上所有乘車人必須下車,可以到護欄外的必須到護欄外面,無法到護欄外的,緊靠橋墩等候車輛救援或者故障解決完畢;
5、駛離應急車道時,首先按照注意事項3取回三角警示牌,然後上車發動車輛駛離應急車道再關閉危險報警閃光燈。
1、在開車過程中,汽車突然發生故障,可以停在應急車道上。比如車輛燃油耗盡、爆胎、轉向失靈等導致無法駕駛的,可以停車在應急車道上等待救援。
2、開車過程中,駕駛員突發疾病,不能再繼續駕駛的情況下可以停在應急車道上。比如說有些駕駛員在高速上開車突然感到身體不適,開車會危害安全的,可以使用應急車道。但是如果是駕駛員因為疲勞在應急車道上停車休息是絕對不可以的。
3、應急車道停車注意事項:在應急車道上停車必須開啟雙閃,並在車輛後方150米處放置三角警示牌,能見度低或者夜晚還需要將放置三角警示牌的距離適當提升到200米以上。如果沒有做到這兩點,也要被扣3分,罰款200元。另外車上人員不能再應急車道上逗留,應及時撤到護欄外,並時刻注意後方來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