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勞動合同必須採用書面形式,用人單位可以採用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的勞動合同文字,也可以採用其他文字簽訂勞動合同。
簽訂勞動合同要注意,用人單位的名稱是否與實際的工作單位一致,勞動合同的期限多長時間,試用期的約定是否合法,明確工作內容、崗位和工資標準。不能在空白的勞動合同上簽字。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有勞動關係,符合工傷死亡認定條件的,依然可以依法申請工傷認定,並要求用人單位進行賠償。
【法律依據】
根據《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合法,應屆生還沒拿到畢業證的時候,是不能簽訂勞動合同的,只能和就業單位簽訂就業協議。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條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設立的分支機構,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可以作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受用人單位委託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
公司如果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沒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辭職的時候可以獲得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明確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一般一式兩份,當地勞動部門需要備案的就一式三份。 ...
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違法辭退的賠償金以及未簽訂合同的雙倍工資。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 ...
1、勞動者如果覺得和用人單位合作愉快,看好自己和用人單位的合作前景,最好和用人單位協商處理,並完善相關手續。符合我們國家“建設和諧社會”的要求。
2、勞動者如果想從用人單位離職的話可以隨時走人。
3、一個月以上的勞動,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或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起訴。 ...
單位在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最遲應在“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
在我國簽訂勞動合同最遲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必須簽訂,否則會承擔法律責任。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 ...
非全日制用工不是必須簽訂勞動合同。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二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