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期間離婚的孩子出生後能上戶口。只要有準生證,有醫院出具的醫學出生證明,就可以到當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
《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離婚不影響給孩子申報戶口;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父親、母親或者其他監護人持《出生醫學證明》、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向嬰兒父親或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
懷孕期間離婚的孩子出生後能上戶口。只要有準生證,有醫院出具的醫學出生證明,就可以到當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
《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離婚不影響給孩子申報戶口;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父親、母親或者其他監護人持《出生醫學證明》、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向嬰兒父親或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
戶口遷移,是中國戶口登記制度實行在常住地登記戶口的原則。
離婚後孩子戶口隨具有撫養權的一方遷移,應當由本人或者戶主申報遷出登記,登出戶口領取遷移證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三條規定:“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登出戶口。”
關於離婚後孩子戶口的問題,請看以下幾點:
(一)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歸誰,孩子的戶口就跟誰走;
(二)如果小孩未滿18週歲,需要父母代為辦理戶口的遷移;
(三)如果小孩滿18週歲,可由他自己辦理戶口的遷移;
(四)年滿18週歲可單獨立戶,持身份證、戶口薄到派出所辦理即可;
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夫妻離婚遷出戶口一方,如有落腳點可把戶口遷到落腳點處,如果沒有落腳點,可到當地判處所辦理分戶遷移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