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個懷孕過程中,胎兒和母親都處於正常的狀態下,只需要做4到5次的B超檢查即可。
B超從原理上講是超聲傳導,只是一種聲波傳導不是電離輻射和電磁輻射,這種聲波對人體組織沒有什麼傷害。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在整個妊娠期,可以隨意地做B超檢查而沒有時間和次數的限制,具體需要聽醫生安排。
在整個懷孕過程中,胎兒和母親都處於正常的狀態下,只需要做4到5次的B超檢查即可。
B超從原理上講是超聲傳導,只是一種聲波傳導不是電離輻射和電磁輻射,這種聲波對人體組織沒有什麼傷害。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在整個妊娠期,可以隨意地做B超檢查而沒有時間和次數的限制,具體需要聽醫生安排。
一般建議全妊娠期無高危因素者最好至少接受4—5次超聲檢查,這樣能夠保證胎兒的發育正常。
B型超聲是超聲的主要檢查方法,雖然超聲的發展突飛猛進,如內鏡超聲、超聲造影、三維成像、彈性成像等等,都是在B型超聲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因此,凡是進行超聲工作的醫師及被檢查的患者,都應該瞭解B型超聲的特點、檢查前準備、檢查範圍及注意事項等等,以便更好地應用它來為被檢查者服務服務。
整個孕期需要做幾次B超,需要視孕婦的具體情況而定,一般來講,在孕期至少要做4次B超。
1、第一次檢查時間在孕10~14周,可以確定是單胎還是多胎,瞭解胎兒生長髮育的大體情況,並可測量胎兒頸項透明層和鼻骨,結合血清學篩查可以發現胎兒先天異常。另外,因為這一階段胎兒B超多項指標誤差較小,便於核定胎齡。
2、第二次檢查時間安排在孕18~22周,此時能夠比較清晰地瞭解胎兒組織器官發育情況,從而瞭解胎兒是否存在畸形,如有畸形,此時終止妊娠(需根據產科醫生建議及相關政策)是比較適宜的,。
3、第三次檢查時間在妊娠32~34周,可能發現部分漏診的胎兒畸形,還能對胎兒的生長髮育情況及位置以及羊水量有進一步的瞭解
4、最後一次檢查時間是在妊娠38~39周,再次確認胎兒形態學有無異常,監測胎兒生長髮育、胎盤、羊水情況,估計出生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