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費是父母或其他對未成年人負有撫養義務的人,為未成年人承擔的生活、教育等費用。
懷孕時離婚如果孩子順利出生也應當承擔撫養的責任,給付撫養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撫養費是父母或其他對未成年人負有撫養義務的人,為未成年人承擔的生活、教育等費用。
懷孕時離婚如果孩子順利出生也應當承擔撫養的責任,給付撫養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離婚切斷的是夫妻之間的婚姻關係,不影響父母對子女撫養的關係,我國法律也沒有規定父母有免除撫養義務的情形。
支付撫養費是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對未成年子女應履行的法定義務。不撫養子女的一方當事人應當支付撫養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規定,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
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離婚了要給孩子撫養費一年給多少,雙方可以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訴。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