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簡稱“港”,全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地處中國華南地區,珠江口以東,南海沿岸,北接廣東省深圳市,西接珠江,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珠海市以及中山市隔著珠江口相望。
澳門,全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北鄰廣東省珠海市,西與珠海市的灣仔和橫琴對望,東與香港隔海相望,相距60公里,南臨中國南海。
香港,簡稱“港”,全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地處中國華南地區,珠江口以東,南海沿岸,北接廣東省深圳市,西接珠江,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珠海市以及中山市隔著珠江口相望。
澳門,全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北鄰廣東省珠海市,西與珠海市的灣仔和橫琴對望,東與香港隔海相望,相距60公里,南臨中國南海。
我國的兩個特別行政區是香港和澳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地方行政上也採取特別行政區的制度,也是一國兩制原則的代表行政措施。現時有港澳兩個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當地政府的領導人稱為行政長官,俗稱特別行政區首長(簡稱“特首”)。《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1條授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建立特別行政區,並制訂基本法以給予特別行政區在一國兩制的原則下在各方面(除國防及外交)實行高度自治。
特別行政區實行不同於祖國內地的政治和經濟制度。我國憲法和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實行一國兩制,即在統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大陸主體部分堅持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在這一前提下,為解決香港、澳門、臺灣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根據憲法的規定建立特別行政區,在一個相當的時期內,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社會經濟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
第一個一百年是到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年時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開始於1921年。第二個一百年是到新中國成立100年時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開始於1949年。中共十五大報告首次提出“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到建黨一百年時,使國民經濟更加發展,各項制度更加完善;到世紀中葉建國一百年時,基本實現現代化,建成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國家。此後,黨的十六大、十七大均對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作了強調和安排。2012年,中共十八大描繪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宏偉藍圖,向中國人民發出了向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進軍的時代號召。“兩個一百年”自此成為一個固定關鍵詞,成為全國各族人民共同的奮鬥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