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我國憲法的解釋機關是什麼

我國有權憲法解釋機關是什麼

  我國有權解釋憲法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法律依據】

  《憲法》第六十七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解釋憲法,監督憲法的實施;

  (二)制定和修改除應當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三)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進行部分補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該法律的基本原則相牴觸;

  (四)解釋法律;

  (五)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審查和批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國家預算在執行過程中所必須作的部分調整方案等等。

我國憲法的解釋機關是什麼

  我國的憲法解釋機關是全國人大常委會。這是《憲法》賦予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第一職責,是其他機關不能具有的。

  根據《憲法》第六十七條的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行使解釋憲法,監督憲法的實施的職權。

  《立法法》第42條進一步規定:法律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解釋:(一)法律的規定需要進一步明確具體含義的;(二)法律制定後出現新的情況,需要明確適用法律依據的。

我國憲法規定我國最高國家行政機關是

  在我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最高國家行政機關。國務院由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組成。國務院實行總理負責制。各部、各委員會實行部長、主任負責制。

  根據憲法第八十九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行使下列職:

  1、根據憲法和法律,規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規,釋出決定和命令。

  2、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議案。

  3、規定各部和各委員會的任務和職責,統一領導各部和各委員會的工作,並且領導不屬於各部和各委員會的全國性的行政工作。

  4、統一領導全國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的工作,規定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國家行政機關的職的具體劃分。

  5、編制和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和國家預算。

  6、領導和管理經濟工作和城鄉建設。


我國憲法的權力機關是什麼

  我國憲法的權力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是地方各級國家權力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國家和人民的意志,集中統一掌握和行使國家權力,國家的行政、審判和檢察機關是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   【法律依據】   根據《憲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 ...

憲法解釋機關

  憲法解釋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憲法》第六十七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解釋憲法,監督憲法的實施;   (二)制定和修改除應當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三)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進行部分補充和修 ...

我國憲法解釋有什麼意義

  我國的憲法解釋的意義是:   1、保障了我國的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   2、促進了我國的社會主義民主建設;   3、推動了我國的社會主義法制建設;   4、促進了我國人權事業和各項社會事業的發展。   【法律依據】   根據《憲法》第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 ...

我國憲法的權力機關是哪個

  我國憲法的權力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是地方各級國家權力機關。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國家和人民的意志,集中統一掌握和行使國家權力,國家的行政、審判和檢察機關是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   根據《憲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 ...

我國憲法解釋權是哪個機關

  我國有《憲法》解釋權的機關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2018修正)》第六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解釋憲法,監督憲法的實施。 ...

我國憲法日是哪一天 在我國憲法日可以做什麼

  我國的憲法日是哪一天   每年的12月4日是我國的國家憲法日。   為了增強全社會的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加強憲法實施,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將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國家透過多種形式開展憲法宣傳教育活動。   國家憲法日的由來   2014年11月1 ...

我國的監察機關是什麼

  監察機關是是行使國家監察職能的專責機關,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進行監察,調查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開展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二條,   堅持中國共產黨對國家監察工作的領導,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