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到1982年間,共贈送給9個國家23只大熊貓,現剩7只,日本2只,墨西哥3只,德國2只;
1982年以後,我國取消了贈與方式,隨後幾年商業借展的方式也被取消,目前,只剩下交流合作一種大熊貓出國途徑;
新中國成立後,大熊貓出國的主要途徑有三種:作為國禮贈送,商業借展,科技目的的交流合作;
保護大熊貓的主要官方機構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秘書長陳潤生透露,目前有24只大熊貓成為留洋大使,在美國,日本,墨西哥,德國,奧地利,泰國6國安家。
1957年到1982年間,共贈送給9個國家23只大熊貓,現剩7只,日本2只,墨西哥3只,德國2只;
1982年以後,我國取消了贈與方式,隨後幾年商業借展的方式也被取消,目前,只剩下交流合作一種大熊貓出國途徑;
新中國成立後,大熊貓出國的主要途徑有三種:作為國禮贈送,商業借展,科技目的的交流合作;
保護大熊貓的主要官方機構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秘書長陳潤生透露,目前有24只大熊貓成為留洋大使,在美國,日本,墨西哥,德國,奧地利,泰國6國安家。
中國第一對大熊貓送給了蘇聯,1957年送蘇聯一隻大熊貓平平,1959年又送一隻安安。
大熊貓,屬於食肉目,熊科,大熊貓亞科和大熊貓屬唯一的哺乳動物,頭軀長1、2至1、8米,尾長10到12釐米,體重80至120千克,最重可達180千克,體色為黑白兩色,有著圓圓的臉頰,大大的黑眼圈,胖嘟嘟的身體,標誌性的內八字的行走方式,也有解剖刀般鋒利的爪子,是世界上最可愛的動物之一。
據《法制日報》報道,2月24日,北京律師董正偉收到了環保部的政府資訊公開告知書。令他失望的是,對於他所提出的請求環保部公開“全國土壤汙染狀況調查方法和資料資訊”的申請,環保部以“國家秘密”為由拒絕公開。
媒體沒有披露環保部門依據什麼標準,來認定全國土壤汙染狀況屬於“國家秘密”。《政府資訊公開條例》規定的是“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國家秘密”就是一個例外。確屬“國家秘密”的不應公開,對那些可能危及國家核心利益的“國家秘密”更不能公開。
但“國家秘密”也不能是個“筐”,什麼都可往裡裝。在制度層面,還有一部《保守國家秘密法》及其實施細則,裡面詳細規定了國家秘密的範圍和密級。政府部門以“國家秘密”為由拒絕公開有關資訊,理當提出具體的認定依據。
任由政府部門解釋“國家秘密”,不但會傷害政府資訊公開制度,也同樣會傷害國家的保密制度。因《保守國家秘密法》並不排斥政府資訊公開,相反,在該法第4條還明確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公開的事項,應當依法公開。
具體到土壤汙染狀況,資訊關乎每位公民的切身利益,公眾擁有知情權。據媒體報道,自2004年以來,毒地開發引發的急性中毒事件頻頻曝光。如2006年7月,位於蘇州南環路附近郭巷的一家化工企業搬遷後,留下20畝毒地,導致六名築路工人在挖土時昏迷。若有一張詳盡的全國土壤汙染狀況地圖,類似的悲劇將大大減少。而且,國務院今年曾有“未治理毒地不能建住宅”的規定,只有土地汙染資訊的全面及時釋出,民眾才能監督這一規定是否落到實處。
除了類似“毒地”之外,土壤汙染還在更多層面威脅著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比如,很多被重金屬汙染的土地仍在生產稻米等農作物,土壤汙染透過農作物種植以及食品傳播,對更大範圍的民眾造成了健康損害。如果說化工企業搬遷遺留的“毒地”,周邊民眾還能有所警覺,那些由大氣、水體向土壤轉移的重金屬汙染,“潛伏”更深,離不開政府部門的監控和資訊釋出。這些直接影響民眾生存健康的汙染資訊,不應該全歸類於“國家秘密”。
從另一角度看,“全國土壤汙染狀況調查方法和資料資訊”是基於一場耗資巨大的摸底調查。花費了納稅人如此龐大的一筆調查資金,卻不公佈最終的調查結果,如何能取信於民?希望有關部門嚴格按照相關法律,對民眾的訴求做出更明晰的回應。真正的“國家秘密”不公開,民眾能理解,但將土壤汙染資訊也列入“國家秘密”,就令人百思不得其解。還是希望有關部門回應民眾關切,依法公開土壤汙染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