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監督體系包括:社會組織的監督,社會輿論的監督與人民群眾的直接監督。
社會組織的監督:在中國包括中國共產黨的監督,人民政協的監督和民主黨派,社會團體的監督等。
社會輿論的監督:主要指藉助傳媒手段進行的新聞輿論的監督,是最能體現社會監督的廣泛性,公開性和民主性的監督,能夠十分有效地影響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行為,起到其他監督形式無法替代的作用。
人民群眾的直接監督:人民群眾直接進行的法律監督是當代中國法律監督體系的基礎和力量源泉。公民有權透過各種方式和途徑監督國家
社會監督體系包括:社會組織的監督,社會輿論的監督與人民群眾的直接監督。
社會組織的監督:在中國包括中國共產黨的監督,人民政協的監督和民主黨派,社會團體的監督等。
社會輿論的監督:主要指藉助傳媒手段進行的新聞輿論的監督,是最能體現社會監督的廣泛性,公開性和民主性的監督,能夠十分有效地影響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行為,起到其他監督形式無法替代的作用。
人民群眾的直接監督:人民群眾直接進行的法律監督是當代中國法律監督體系的基礎和力量源泉。公民有權透過各種方式和途徑監督國家
社會救助,是指國家和社會對由於各種原因而陷人生存困境的公民,給予財物接濟和生活扶助,以保障其最低生活需要的制度。社會救助作為社會保障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具有不同於社會保險的保障目標。社會保險的目標是防勞動風險,而社會救助的目標則是緩解生活困難。國家和其他社會主體對於遭受自然災害、失去勞動能力或者其他低收入公民給予物質幫助或精神救助,以維持其基本生活需求,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各種措施。它對於調整資源配置,實現社會公平,維護社會穩定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社會救助暫行辦法》於2014年2月21日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49號釋出,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根據《辦法》的規定,由國務院民政部門統籌全國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辦法》的出臺,為社會救助事業發展提供了法律依據,有利於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不斷完善託底線、救急難、可持續的社會救助制度,形成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安全網。
我國的行政監督體系包括行政系統外部的監督和行政系統內部的監督:
1、行政系統外部的監督有:國家權力機關的監督,中國共產黨的監督,人民政協的監督,社會與公眾的監督,司法機關的監督;
2、行政系統內部的監督有:上級政府的監督,政府內部的監察、審計、法制等部門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