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我國法定國家賠償的期限是多久

我國法定國家賠償的期限是多久

  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為兩年,自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為被依法確認為違法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

  《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為兩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為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之日起計算,但被羈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間不計算在內。在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時一併提出賠償請求的,適用行政複議法、行政訴訟法有關時效的規定。賠償請求人在賠償請求時效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賠償請求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申請國家賠償期限是多久

  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為兩年,自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為被依法確認為違法之日起計算,但被羈押期間不計算在內。賠償請求人在賠償請求時效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賠償請求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法律依據】

  《國家賠償法》第二十三條規定,賠償義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是否賠償的決定。賠償義務機關作出賠償決定,應當充分聽取賠償請求人的意見,並可以與賠償請求人就賠償方式、賠償專案和賠償數額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規定進行協商。賠償義務機關決定賠償的,應當製作賠償決定書,並自作出決定之日起十日內送達賠償請求人。賠償義務機關決定不予賠償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十日內書面通知賠償請求人,並說明不予賠償的理由。

在我國申請國家賠償書怎樣寫

  國家賠償申請的書寫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賠償請求人、委託代理人和賠償義務機關資訊;

  2、具體內容:賠償請求人認為本機關有違法行使職權的行為,給其合法權益造成了損害,於某年月日向本機關提出如下賠償請求。

  3、說明事實根據和理由;

  4、結尾:賠償請求人:某某人。


請求國家賠償法定期限多久

  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為兩年,自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為被依法確認為違法之日起計算,但被羈押期間不計算在內。   【法律依據】   《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為兩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為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之日起計算,但 ...

國家賠償起訴期限多久

  國家賠償起訴期限為兩年。   根據《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九條,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為兩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為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之日起計算,但被羈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間不計算在內。在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時一併提出賠償請求的,適用行政複議法、行政訴訟法有關時 ...

國家賠償申請再審期限多久

  國家賠償申請再審期限是六個月。   【法律依據】   《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九條,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為兩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為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之日起計算,但被羈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間不計算在內。在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時一併提出賠償請求的,適用行政複議 ...

申請國家賠償時效為多久

  申請國家賠償期限為兩年。   【法律依據】   根據《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九條,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為兩年,自其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為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之日起計算,但被羈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間不計算在內。在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時一併提出賠償請求的,適用行政複議法 ...

我國國家賠償的規則原則是什麼

  我國國家賠償的規則原則是:   1、國家賠償歸責原則,是國家承擔賠償責任的依據和標準;   2、違法原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執行職務中,違反歸責法律造成他人權益損害的,國家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國家賠償法》第二條,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有本法規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情 ...

國家賠償糾紛的時效是多久

  國家賠償糾紛的時效是兩年,自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為被依法確認為違法之日起計算,但被羈押期間不計算在內。賠償請求人在賠償請求時效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時效中止。   根據《國家賠償法》第二條,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有本法規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 ...

我國規定犯人自殘國家賠償

  在我國規定犯人自殘國家不賠償,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虛偽供述,或者偽造其他有罪證據,被羈押或者被判處刑罰的;   2、依照刑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不負刑事責任的人被羈押的;   3、依照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第(173)一百七十三條第二款、第(273)二百七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