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保留好相關證據(如合同、郵件、手機簡訊、錄音、匯款紀錄等),及時起訴要他還錢。你要及時與律師聯絡,幫你分析,指導你如何進一步獲得證據,維護你的合法權益。要看借條上面有沒有還錢時間,若有,應在還錢時間到後2年內起訴,若沒有起訴,則2年的訴訟時效期間已過,你無法獲得申訴權。同時要看你有無證據證明有時效中止或中斷的情況。若借條上面沒有還錢時間,你可以隨時起訴要錢,你的要求沒有過訴訟時效。
你要保留好相關證據(如合同、郵件、手機簡訊、錄音、匯款紀錄等),及時起訴要他還錢。你要及時與律師聯絡,幫你分析,指導你如何進一步獲得證據,維護你的合法權益。要看借條上面有沒有還錢時間,若有,應在還錢時間到後2年內起訴,若沒有起訴,則2年的訴訟時效期間已過,你無法獲得申訴權。同時要看你有無證據證明有時效中止或中斷的情況。若借條上面沒有還錢時間,你可以隨時起訴要錢,你的要求沒有過訴訟時效。
同學之間借錢不還的,可以催促其還款,雙方都屬於未成年人的,對方沒有能力還款的,父母作為監護人,可以要求其父母償還欠款。雙方都屬於成年人的,出借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償還欠款,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要求對方支付欠款。如果對方拒絕償還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六條【父母子女之間的法律義務】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第六百七十五條【借款人返還借款的期限】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第六百七十六條【借款人逾期返還借款的責任】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1、方法一:以毒攻毒法:對於有些忘性極強的欠債人,惱羞成怒的你又無法用黃世仁的討錢辦法來對付這些昔日的“楊白勞”。如此一來,難免會愁眉不展大傷腦筋。其實大可不必,俗話說:“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編個充分的理由,花言巧語,分文不揣地約上欠債人逛商場,見到你喜愛的東西直接開口向他/她借錢。他/她欠你多少你就借多少,最好把利息也加進去。
2、方法二:“易貨”置換法:至於那些“揣著明白裝糊塗”的人,往往把錢借給他/她以後就如同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而且他們恐怕對你的討錢招數也早有防範。不過也沒關係,學會“易貨置換法”準叫他/她防不勝防。首先注意觀察屬於欠債人的物品,其價值最好稍微大於或與所欠錢款等值。之後,找個最佳時機,裝出沒有任何動機的樣子將其“借”到手。直到欠債人還清所欠債務之前你也拒不歸還。這樣就算是亡羊補牢,也不會為時過晚。
3、方法三:借刀“殺雞”法:實在無法直接對付欠債的“鐵公雞”,那就只能借刀殺“雞”了。找一個和欠債人熟悉的人,當然,此人必須和你也很熟悉。然後,圍繞目前你的經濟困境對其大訴其苦,並把佔用你錢財的欠債人羅列一番,旨在讓對方出面替你向欠債人說出你難以啟齒的討錢話。此法也可以套換使用,直接找到欠債人表述一番,同樣可以起到相同的作用。不過這招需要一定的演技,千萬不能被人發覺你是指桑罵槐,要不然容易弄巧成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