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戰國時期有齊、楚、秦、燕、趙、魏、韓。
2、秦:約佔有今陝西關中、漢中,甘肅東南部,四川中東部。
3、魏:約佔有今山西南部,河南北部、中部和東部。
4、趙:約佔有今山西北部、中部和河北中部、西南部,內蒙古自治區的一部分。
5、韓:約佔有今河南中部、西部和山西東南部。
6、齊:約佔有今山東北部,河北南部、西部和山西東南部。
7、楚:約佔有今湖北全省,河南,安徽,湖南,江蘇,浙江的一部分。
8、燕:約佔有今河北北部,遼寧,吉林的一部分。
1、戰國時期有齊、楚、秦、燕、趙、魏、韓。
2、秦:約佔有今陝西關中、漢中,甘肅東南部,四川中東部。
3、魏:約佔有今山西南部,河南北部、中部和東部。
4、趙:約佔有今山西北部、中部和河北中部、西南部,內蒙古自治區的一部分。
5、韓:約佔有今河南中部、西部和山西東南部。
6、齊:約佔有今山東北部,河北南部、西部和山西東南部。
7、楚:約佔有今湖北全省,河南,安徽,湖南,江蘇,浙江的一部分。
8、燕:約佔有今河北北部,遼寧,吉林的一部分。
春秋初年,大小諸侯國見諸經傳的有一百七十餘個,然其會盟、征伐事蹟彰彰可考者,不外齊、晉、楚、秦、魯、宋、衛、燕、陳、曹、蔡、鄭、吳、越等十數國。
春秋戰國時期有100多個國家,最後透過不斷的戰爭,兼併,後終於成為有秦,楚,燕,韓,趙,魏,齊,七國並列的局面。
1、孔子。
(1)性善論:孟子認為人性是人類所特有的本質特性。人先天就具有四種善的萌芽:惻隱之心、羞惡之心、辭讓之心、是非之心,這四種善端是後天仁、義、禮、智四種道德發展的基礎與條件。
(2)理想人格“內聖外王”是理想人格,重視道德完善甚於治理天下國家才能。“大丈夫”應該有著崇高的志向和偉大的精神境界,有著對正義行為的高度自覺性,有著堅定的信念和高尚的氣節。
(3)道德教育的內容:仁、義、禮、智。其基本內容以血緣關係為核心的倫理道德內容,即“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這也是孟子整個教育目的所在。
2、孟子。
孟子繼承了孔子的學說並有所發展,他的思想主要體現在“民本”、“仁政”、“王道”和“性善論”等方面。
(1)民本:他認為決定統治者統治地位的政治基礎是民心的向背,民心歸服是統一天下的決定性因素,從某種意義上說人民比君主更重要。
(2)仁政:主要表現在養民、教民兩個方面。養民要制民之產、使民以時、取民有制;教民要向人民施以教化。
(3)王道:是孟子提出的國家政治的最高理想。孟子所謂“王道”,即“以德行政者王”,在孟子看來,實行王道之治就是“保民而王”,就是“樂以天下,憂以天下”。
(4)性善:性善論是其倫理思想和政治思想的根基。
3、老子。老子思想的核心是“道”,“道”在老子思想體系中是自然界的最高則,“道”的執行規則決定著人世間的一切,人只有順其道而行之,符合自然規律才能與天地融合,達到與萬物和諧相處的目的。在“道”的基礎上,老子提出了“無為”的思想,這種思想在西漢初年被統治者採用,對百姓採取無為而治的政策,減輕對百姓生產生活的干涉,對恢復戰國以來因戰爭造成破壞的經濟發揮了重大作用。在老子的思想體系中,“無為而治”的基礎是小國寡民,小到“雞犬之聲相聞”。雖然小,但老子不主張百姓之間頻繁的往來,甚至最好是“老死不相往來”。老子認為這樣可以減少社會矛盾,利於社會穩定,但實際上是違背經濟發展規律的,屬於比較消極的思想。
老子思想中最精華的部分是樸素的辯證法思想。老子認為事物都是相對的,是在不斷變化之中的,這對於人們正確全面地認識事物具有重要的意義,集中反映了古代中國人民對現實世界的深刻思考。
4、墨子。墨子主張“兼愛”,提倡“兼以易別”,反對儒家從宗法制度出發的親疏尊卑之分;提出“兼相愛,交相利”,要求“節葬”、“節用”,反對奢華的生活方式以及禮樂制度;鼓吹“尚同”、“尚賢”,反對任人唯親。
提出“非攻”,反對各國之間以掠奪為目的的戰爭;主張“非命”、“天志”、“明鬼”,一方面否定天命,同時又承認鬼神的存在。
5、韓非。韓非繼承和總結了戰國時期法家的思想和實踐,提出了君主專制中央集權的理論。國家的大權,要集中在君主一人手裡,君主必須有權有勢,才能治理天下。對於民眾,他吸收了其老師荀子的“性本惡”理論,要以法來約束民眾,施刑于民,因此他認為施刑法恰恰是愛民的表現。但是主張減輕人民的徭役和賦稅的。
韓非子的觀點是反對復古,主張因時制宜。韓非子根據當時的形勢情況,主張法治,提出重賞、重罰、重農、重戰四個政策。韓非子提倡君權神授,自秦以後,中國曆代封建王朝的治國理念都頗受韓非子學說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