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果·格勞秀斯生於1583年,逝於1645年,是近代西方思想先驅,國際法學的創始人,被尊稱為“國際法之父”與“自然法之父”,是近代西方啟蒙思想家中第一個比較系統地論述理性自然法理論的人。《戰爭與和平法》是其代表作,出版於1625年,該書博大精深,事例豐富,論述縝密,不僅是重要國際法著作,而且是西方資產階級人權學說的基礎自然法或自然權利理論的開創性著作,主要內容是從立法的角度探討如何消滅戰爭,以實現全人類的和平和幸福。
胡果·格勞秀斯生於1583年,逝於1645年,是近代西方思想先驅,國際法學的創始人,被尊稱為“國際法之父”與“自然法之父”,是近代西方啟蒙思想家中第一個比較系統地論述理性自然法理論的人。《戰爭與和平法》是其代表作,出版於1625年,該書博大精深,事例豐富,論述縝密,不僅是重要國際法著作,而且是西方資產階級人權學說的基礎自然法或自然權利理論的開創性著作,主要內容是從立法的角度探討如何消滅戰爭,以實現全人類的和平和幸福。
1、《戰爭與和平》作者:列夫·尼古拉耶維奇·托爾斯泰。
2、《戰爭與和平》是俄國作家列夫·尼古拉耶維奇·托爾斯泰創作的長篇小說,也是其代表作,創作於1863—1869年。
3、該作以1812年的衛國戰爭為中心,反映從1805到1820年間的重大歷史事件。以鮑爾康斯、別祖霍夫、羅斯托夫和庫拉金四大貴族的經歷為主線,在戰爭與和平的交替描寫中把眾多的事件和人物串聯起來。
1、《戰爭與和平》的作者是列夫·尼古拉耶維奇·托爾斯泰。
2、列夫·尼古拉耶維奇·托爾斯泰(Лев Николаевич Толстой;1828年9月9日-1910年11月7日),19世紀中期俄國批判現實主義作家、思想家,哲學家,代表作有《戰爭與和平》、《安娜·卡列尼娜》、《復活》等。
3、托爾斯泰出生於貴族家庭,1844年入喀山大學,1847年退學回故鄉在自己領地上作改革農奴制的嘗試。1851~1854年在高加索軍隊中服役並開始寫作。1854~1855年參加克里米亞戰爭。1855年11月到彼得堡進入文學界。 1857年托爾斯泰出國,看到資本主義社會重重矛盾,但找不到消滅社會罪惡的途徑,只好呼籲人們按照“永恆的宗教真理”生活。1860~1861年,為考察歐洲教育,托爾斯泰再度出國,結識赫爾岑,聽狄更斯演講,會見普魯東。1863~1869年托爾斯泰創作了長篇歷史小說《戰爭與和平》。 1873~1877年他經12次修改,完成其第二部里程碑式鉅著《安娜·卡列尼娜》。 70年代末,托爾斯泰的世界觀發生鉅變,寫成《懺悔錄》(1879一1882)。80年代創作:劇本《黑暗的勢力》(1886)、《教育的果實》(1891),中篇小說《魔鬼》(1889)、《伊凡·伊里奇之死》1886)、《克萊採奏鳴曲》(1891)、《哈澤·穆拉特》(1886~1904);短篇小說《舞會之後》(1903),特別是1889~1899年創作的長篇小說《復活》是他長期思想、藝術探索的總結。
4、托爾斯泰晚年力求過簡樸的平民生活,1910年10月從家中出走,11月7日病逝於一個小站,享年82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