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如果超出有效期,需請求依據作廢的戶口遷移證,按照指定的遷移方向開具新的戶口遷移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如果超出有效期,需請求依據作廢的戶口遷移證,按照指定的遷移方向開具新的戶口遷移證。
戶口遷移證丟失後是需要進行補辦的,提供相關資料和證明就可以辦理,一般戶口遷移證丟失辦理的時候是需要寫申請書的,如果你不知道怎麼寫可以諮詢相關工作人員,一起來看看小編帶來的介紹吧!
戶口遷移證丟失未落戶怎麼辦理
1、戶口遷移證如果丟失了,需要到原簽發派出所進行補辦,需要的資料有:遷入地派出所出具未入戶證明,準遷證的遷入地留存聯原件,遷移人的身份證。
2、遷出地派出所對以上證件進行審查後,會補發戶口遷移證,並在備註欄註明補發字樣,持證人到達遷入地後,需要在有限期內,把戶口遷移證交給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入戶。
3、戶口遷移證是公民在戶口遷移過程中的重要憑證,所以公民在戶口遷出後要妥善保管好戶口遷移證,不要遺失、塗改以及轉借,如果因不慎把戶口遷移證遺失,需要立即報告當地戶口登記機關。
戶口遷移證丟失申請書怎麼寫
1、戶口遷移證丟失申請書的格式要根據當地的規定來書寫,一般都包括申請人的姓名、性別、戶籍所在地、身份證號等等資訊。
2、遷移證補辦的時候,就是戶口重新落入遷出地並再次遷出的過程,如果遷移證丟失,居民可以向遷出地公安機關申請補辦,從發現遷移證丟失後就可以申請補辦,並沒有時間上的限制。
3、補辦遷移證的時候,居民必須親自向簽署地公安機關提交申請報告,另外居民還要提供想要遷入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未落戶證明
戶口遷出需要什麼材料
1、不管是辦理本城區之間的戶口遷移還是省外戶口遷出都是需要到居住地派出所辦理,也就是現在的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遷出的。辦理戶口遷出,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本人書面申請。
(2)由物業管理部門出具實際入住證明。
(3)身份證、戶口簿及原戶籍地派出所戶籍證明。
(4)《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
(5)購房合同及全額髮票。
(6)原來的戶口本。
2、如果是要辦理跨省遷出的話,以上的資料還是都需要,另外還需要先去遷入地辦理同意其遷入的證明材料。
電工證有年齡限制。
1、18週歲以上,55週歲以下。
2、身體健康,無癲癇、精神病、心臟病、突發性昏厥、色盲等妨礙電工作業的疾病及生理缺陷。
3、具備此工種的上崗操作證書(只針對某些工種才需要此條件)。報考電工證一般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證影印件一份,畢業證影印件一份和一寸彩色照片若干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