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書具有法律效力。
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書具有法律效力。
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小產權房買賣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可以先確定是否具備生效要件:
1、買賣雙方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即當事人應該是18週歲以上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已滿1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也會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2、買賣雙方意思表示真實
如果任何一方的意思表示不真實、或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或逃避法律的行為簽訂合同,即會直接導致買賣合同無效。
3、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合同的內容、合同的目的都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即使當前沒有明確規定,也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禁止性規定。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電子簽名效力”從我國“電子簽名法”分析電子簽名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為了推動電子商務的發展,我國以聯合國貿法會的“電子簽名示範法”為基礎,同時參照其它國家立法的經驗,2004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並於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電子簽名,是指資料電文中以電子形式所含、所附用於識別簽名人身份並表明簽名人認可其中內容的資料。常用的實現電子簽名的技術手段有很多種,其中包括:採用生物識別資料、手寫簽名或印章的數字化影象、基於公鑰密碼技術的數字簽名等。所以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