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不可數名詞和可數名詞複數表示種類時,不需要加定冠詞。
一般名詞前都有限定詞,限定詞包括:冠詞,數詞和一些表示數量形容詞如some, any等,表示個體形容詞如each, every, both, neither, either等,指示形容詞如this, that, those, these, such等,物主形容詞如my, your等,疑問形容詞如which, what, whose等和物質形容詞如next, only等。
所以不是所有名詞前面都要加冠詞。
例如:不可數名詞和可數名詞複數表示種類時,不需要加定冠詞。
一般名詞前都有限定詞,限定詞包括:冠詞,數詞和一些表示數量形容詞如some, any等,表示個體形容詞如each, every, both, neither, either等,指示形容詞如this, that, those, these, such等,物主形容詞如my, your等,疑問形容詞如which, what, whose等和物質形容詞如next, only等。
所以不是所有名詞前面都要加冠詞。
介詞接名詞時不一定要加冠詞。單數名詞一定要帶冠詞,複數或不可數名詞若不是特指就不用加冠詞,若是特指,則需要加冠詞。
以下情況不用冠詞:
1、在專有名詞和不可數名詞前。
2、在名詞前有限定或修飾詞。
3、在星期、季節、月份、節日前。
4、三餐、球類運動前。
名詞前面加冠詞的情況有:
1、特指某些人或某些事;
2、指談話雙方都知道的人或事物;
3、指上文已經提到的人或事物;
4、指世界上獨一無二的事物;
5、用在序數詞、形容詞最高階前;
6、用在由普通名詞構成的專有名詞前;
7、用在姓氏複數形式前,表示“全家人”或“夫婦倆”;
8、用在方位詞前;
9、用在某些形容詞前,表示某一類人;
10、用在樂器名稱前;
11、用在表示海洋、河流、山脈、群島及國家和黨派名詞前;
12、用在某些固定片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