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外夜光材料主要是以ZnS,SrS和CaS製成的,發出綠光和黃光。SrS,CaS材料易潮解,給廣泛應用帶來困難。所以市場上主要是以ZnS為基質的夜光材料。但它的餘輝時間只有1~3小時,同時在強光(如太陽光)、紫外光和潮溼空氣中容易變質發黑,所以在許多領域中應用受到限制。新增鑽、銅共啟用的ZnS夜光粉雖然有很長的餘輝時間,但它有紅外淬滅現象,在電燈光(包含較多的紅光)照射下,餘輝很快熄滅。
國內外夜光材料主要是以ZnS,SrS和CaS製成的,發出綠光和黃光。SrS,CaS材料易潮解,給廣泛應用帶來困難。所以市場上主要是以ZnS為基質的夜光材料。但它的餘輝時間只有1~3小時,同時在強光(如太陽光)、紫外光和潮溼空氣中容易變質發黑,所以在許多領域中應用受到限制。新增鑽、銅共啟用的ZnS夜光粉雖然有很長的餘輝時間,但它有紅外淬滅現象,在電燈光(包含較多的紅光)照射下,餘輝很快熄滅。
手錶的夜光材料有如下三種:
1、螢光材料,一般為蓄光材料,透過受光照獲得能量,在黑暗中慢慢釋放,一般維持在7小時上下,發光強度是慢慢減弱的,現大部分手錶用這種材料,材料為塗料狀,被大部分腕錶使用,其中日本的蓄光材料較好。
2、氚管,內充純B放射源氚,管內壁塗有螢光材料,但此種螢光材料不具蓄光功能,而是利用氚的B射線激發發光,B射線無法穿透管壁,只要不打碎管子,對人無害。這種夜光系統市面上不多見,外觀為一根細玻璃管粘在錶針上,目前使用該種夜光的主要有LumnioxTraser波爾表和一些國外軍表。
3、鐳系塗料,現不多見,以前的勞、沛、歐等都用這種夜光,為鐳鹽,後改為氚和螢光粉的混合物,塗於錶針上和字釘旁,如開啟表鏡,人體就可以直接接觸到放射性元素,另外,鐳鹽也容易腐蝕表心,故現已不用,大部分改用蓄光材料代替。
手錶:又稱為腕錶,是指戴在手腕上,用以計時或者顯示時間的儀器。手錶通常是利用皮革、橡膠、尼龍布、不鏽鋼等材料,製成錶帶,將顯示時間的"表頭"束在手腕上。
帶有夜光的手錶在晚上能發出光芒,在一定程度上增添了美觀,因此手錶是否帶有夜光並不能用來評價手錶的好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