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戶口遷入成都的話,需要遷入地公安機關簽發的戶口準遷證,也就是成都市的戶口準遷證,然後考取大中專院校的新生和大中專院校畢業生是不需要這個步驟的,具體的辦理手續就是在成都市公安機關簽發的戶口準遷證,然後拿著居民戶口本,身份證在所在地區的派出所的戶籍視窗進行登場辦理。把戶口遷入成都有三種類型,一種是落實單位的應屆大專畢業生進行落戶,一種是全日制本科以及以上的學歷落戶,還有一種是技能人才落戶,不同的人群在把戶口遷入成都的時候,需要滿足的條件是不同的,具體的要求需要前往成都市的相關戶籍部門進行諮詢。
把戶口遷入成都的話,需要遷入地公安機關簽發的戶口準遷證,也就是成都市的戶口準遷證,然後考取大中專院校的新生和大中專院校畢業生是不需要這個步驟的,具體的辦理手續就是在成都市公安機關簽發的戶口準遷證,然後拿著居民戶口本,身份證在所在地區的派出所的戶籍視窗進行登場辦理。把戶口遷入成都有三種類型,一種是落實單位的應屆大專畢業生進行落戶,一種是全日制本科以及以上的學歷落戶,還有一種是技能人才落戶,不同的人群在把戶口遷入成都的時候,需要滿足的條件是不同的,具體的要求需要前往成都市的相關戶籍部門進行諮詢。
1、向目前戶籍所在地的地方派出所申請戶口遷移,帶上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與遷移事由相關的證明。
2、辦好戶口遷移證,帶上戶口本、身份證、準遷證、戶口遷移證到遷入地派出所向提出遷出申請。再開個戶籍證明。
3、帶上戶籍證明跟相關證明材料你的遷移理由)去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戶政科申請遷入。
4、准許遷入,戶政科簽發《準遷證》。
5、帶著準遷證去戶口所在地辦理遷出,開遷移證。
6、最後,拿著遷移證、身份證去派出所上戶口。
條件:
1、在市轄縣的縣人民政府駐地鎮(街)和其他建制鎮有合法穩定住所、並已辦理居住證的人員,本人及共同生活居住的配偶、父母和未婚子女可以在居住地申請遷入本市居民常住戶口。
2、在市轄區居住滿2年(連續辦理居住登記2年或以上)、合法穩定就業滿2年(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2年或連續經商滿2年,可互補疊加),並在市區有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父母和未婚子女可以在居住地申請遷入本市居民常住戶口。
3、市轄區居民可在市轄區、縣人民政府駐地鎮(街)和其他建制鎮實際居住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市轄縣居民可在市轄區以外的縣人民政府駐地鎮(街)和其他建制鎮實際居住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已連續繳納社會保險2年以上的,可在市轄區實際居住地址申請遷入居民常住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