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強險是我國首個由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制度,也是一定要投保的車險。交強險每年投保費用950元,須每年投保。
2、交強險的保險責任包括交通事故造成的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賠償。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以及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根據我們國家的相關規定,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的時候必須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誌,同時保險標誌並隨身攜帶,機動車的行駛證,這些證件都是必須要有的,而且也是不可取消的。所以電子交強險標誌一定要貼車上。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四十條的規定: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保險標誌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保險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可以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另外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保險標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的保險標誌,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交強險是責任保險的一種。在現實中如果沒有交強險,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如果受害人沒有保險保障或致害人支付能力有限,那麼受害人往往得不到及時地賠償,也造成大量經濟賠償糾紛。因此,實行交強險制度就是透過國家法律強制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人購買相應的責任保險,在最大程度上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時和基本的保障。
1、2019年交強險沒有取消,保險標誌也必須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條規定,駕駛機動車上路應該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而且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
2、機動車交強險電子保單正在建設中,還沒有全國實行,電子保單是在2018年公安部和銀保監會聯合釋出的一個條例,提出建立 ...
交強險賠償限額不是累計的,這個限額是單次限額,全年是不限制出險次數的。比如說A先生出險了兩次交強險,第一次是有責任的,保險公司賠償了2000元財產損失賠償給對方。第二次仍舊是有責任的,保險公司依舊會賠償2000元給對方。只要對方的損失經過鑑定,大於或等於2000元,那麼保險公司都是會賠償2000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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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交強險標用貼。我國目前還沒有全面實行電子保單,只是在山東、上海等部分省市進行試點工作,因此交強險標誌還是要貼的。如果繳納交強險時未給交強險標,則代表你所在的地區已經成為電子保單實行地,不用再貼交強險標誌。如果購買公司給了交強險標,那就一定要貼到車前窗右上角明顯位置,防止被交警處罰。 ...
1、交強險是不能退保的,除非是保險條例規定的三種情況。
2、交強險可以退保的情況如下: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十六條規定,投保人不得解除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被保機動車依法登出登記的。(二)被保險機動車辦理停駛的。(三)被保險機動車經公安機關證實 ...
精神損失費在交強險中不是優先賠償,是按比例賠償。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死亡的,被告承擔的賠付專案包含精神損害撫慰金。
【法律依據】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八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 ...
司機醉駕交強險11萬保險公司一般是不賠償的。
【法律依據】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墊付搶救費用,並有權向致害人追償:
(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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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交強險出險,哪怕只出險一次,第二年的交強險保費都是變相上漲的。而出險兩次或以上,那麼第二年交強險的保費就會上漲。不過對於商業車險來說,只要上一年度沒有出險,哪怕是交強險出險了,也不會影響第二年的保費折扣。交強險出險,只有第二年交強險的保費會上漲,商業車險仍然可以享受折扣優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