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逃出資罪只針對實繳股東。抽逃出資罪只適用於實行註冊資本實繳登記制的公司,不適用於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的公司。
抽逃出資罪,是指公司發起人、股東違反公司法的規定,在公司成立後又抽逃其出資,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159條,公司發起人、股東違反公司法的規定未交付貨幣、實物或者未轉移財產權,虛假出資,或者在公司成立後又抽逃其出資,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虛假出資金額或者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對於發現抽逃出資罪的,報案人到當地公安機關找到民警詳細敘述自己瞭解到的詳細案情即可,警察會製作筆錄,製作筆錄的時候,要把民警詢問的事情說清楚,表述得清晰,最後簽字。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110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
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移送主管機關。
根據《刑法》第159條規定,抽逃出資的量刑如下:
1、公司發起人、股東違反公司法的規定未交付貨幣、實物或者未轉移財產權,虛假出資,或者在公司成立後又抽逃其出資,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虛假出資金額或者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罰金。
2、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關於抽逃出資的規定主要體現在公司法解釋三的第十二條,該條規定了五種抽逃出資的行為:
(一)將出資款項轉入公司賬戶驗資後又轉出;
(二)透過虛構債權債務關係將其出資轉出;
(三)製作虛假財務會計報表虛增利潤進行分配;
(四)利用關聯交易將出資轉出;
(五)其他未經法定程式將出資抽回的行為 ...
如果全部股權都轉讓給他人了,則自己不會涉及抽逃出資罪;如果自己還保留了一部分股權,自己又違反公司法的規定,在公司成立後又抽逃其出資,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則會涉及抽逃出資罪。
【法律依據】
《刑法》第159條,公司發起人、股東違反公司法的規定未交付貨幣、實物或者未轉移財產權,虛假出 ...
抽逃出資罪由犯罪行為發生地人民法院管轄。
犯罪地是指犯罪行為發生地。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的財產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為發生地和犯罪分子實際取得財產的犯罪結果發生地。
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管轄。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25條,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 ...
我國《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條規定,抽逃出資罪:公司發起人、股東違反公司法的規定未交付貨幣、實物或者未轉移財產權,虛假出資,或者在公司成立後又抽逃其出資,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虛假出資金額或者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 ...
抽逃出資70萬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所抽逃出資金額5%以上15%以下的罰款;向公司返還出資本息,在抽逃出資本息範圍內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的部分承擔補充賠償責任;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虛假出資金額或者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罰金。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200條 ...
抽逃出資是指在公司驗資註冊後,股東將所繳出資暗中撤回,卻仍保留股東身份和原有出資數額的一種欺詐性違法行為。抽逃出資包括抽逃註冊資本和抽逃股東出資。抽逃註冊資本屬於違法犯罪行為,這不僅侵犯了公司的利益,而且可能侵犯公司以外第三人的利益,如公司的債權人,因此法律嚴令禁止,情節嚴重的還構成犯罪。
【法律依據 ...
抽逃出資是指股東或出資人在公司設立成功以後非法將其所繳出資部分或全部暗中撤回但仍保留其原有出資份額及股東身份的行為。股東向公司借款是否構成抽逃出資,要看股東有無“抽逃出資”的故意,如果沒有正常的業務往來、借貸關係或其他依據,不支付任何代價而長期佔用股東出資或支走註冊資本不予歸還,就可能涉嫌抽逃出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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