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賣兒童罪的構成要件:
1、犯罪的客體是他人的家庭關係和兒童的合法權益.侵犯的物件是不滿14週歲的男女兒童。
2、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拐騙不滿14週歲的男女兒童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行為.所謂拐騙,即指使用欺騙,引誘等方法將兒童弄走,使之脫離家庭和監護人。
3、在主觀方面是出於直接故意.犯罪的目的大多是為了收養,有的也可能是供自己使喚,奴役。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條規定,拐騙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拐賣兒童罪的構成要件:
1、犯罪的客體是他人的家庭關係和兒童的合法權益.侵犯的物件是不滿14週歲的男女兒童。
2、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拐騙不滿14週歲的男女兒童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行為.所謂拐騙,即指使用欺騙,引誘等方法將兒童弄走,使之脫離家庭和監護人。
3、在主觀方面是出於直接故意.犯罪的目的大多是為了收養,有的也可能是供自己使喚,奴役。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條規定,拐騙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拐賣兒童罪成立要件有:
1、客體是被害婦女、兒童的身體自由權和人格尊嚴權;
2、客觀上表現為非法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或者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為;
3、主體為一般主體。任何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
4、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條,拐騙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訴。請求原審法院的上一級法院重新作出處理。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四十條,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