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即打擊和清除黑、惡勢力。
“掃黑除惡”的“黑”,指的是黑勢力,即組織、領導和積極參加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秩序的犯罪組織;
“掃黑除惡”的“惡”,指的是惡勢力,是指以暴力、威脅、滋擾等手段,在一定區域內或行業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嚴重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影響的犯罪組織。
“掃黑除惡”,即打擊和清除黑、惡勢力。
“掃黑除惡”的“黑”,指的是黑勢力,即組織、領導和積極參加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秩序的犯罪組織;
“掃黑除惡”的“惡”,指的是惡勢力,是指以暴力、威脅、滋擾等手段,在一定區域內或行業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嚴重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影響的犯罪組織。
現在的“掃黑除惡”不同意以往的“打黑除惡”,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有較大區別。據新華社此前釋出的解釋,二者不同主要體現為三點:
其一,重視程度不同。新華社稱,這次“掃黑”,重視程度前所未有。“黨中央、國務院專門印發通知,整合多部門力量,集黨和國家之力要把這個問題解決好”。
其二,廣度和深度不同。新華社稱,過去“打黑”更多是從社會治安角度出發,強調點對點打擊黑惡勢力犯罪。這次“掃黑”是“從夯實黨的執政根基、鞏固執政基礎、加強基層政權建設、維護國家長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範圍內,更全面、更深入的掃除黑惡勢力,不但要打擊犯罪,還要打擊違法行為”。
其三,如今預防和打擊黑惡勢力都很重要。新華社稱,過去“打黑”打的多,防的少。這次“掃黑”更加重視綜合治理、源頭治理、齊抓共管。“各行業的主管部門明確了掃黑責任,加大了防範力度”。
1、建立一個掃黑除惡常態化的長效機制。及時總結各地成功經驗,注重系統整合,把握專項鬥爭規律,加強制度創新,建立長效機制,確保掃黑除惡工作常態化。
2、開展十大重點行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聚焦社會治安、鄉村治理、金融放貸、工程建設、交通運輸、市場流通、資源環保、資訊網路、文化旅遊、教育衛生10大行業領域存在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整治。
3、實行百起大案掛牌督辦。加強對全國掃黑辦掛牌督辦100起案件排程部署,推動各地大要案攻堅不斷取得新突破。
4、開展千名涉黑涉惡逃犯緝拿追捕。在“百日追逃”專項行動基礎上,加快對1000餘名涉黑在逃人員、3000餘名涉惡在逃人員抓捕工作。
5、確保萬起案件依法審結。緊盯目前已進入審判程式的10000餘起涉黑涉惡重點案件,嚴格依法辦案,提高訴訟質效,確保把每一起案件辦成經得起法律、歷史和人民檢驗的鐵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