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介入是一種違反社會主義婚姻道德、妨害婚姻家庭的不道德行為,往往導致合法夫妻感情不和,引起離婚。
婚外情往往違反夫妻雙方對彼此的忠實義務,因此違反的往往也是民事法律責任而不是刑事法律責任。只有情節或是後果嚴重的時候才會構成犯罪,承擔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七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第三者介入是一種違反社會主義婚姻道德、妨害婚姻家庭的不道德行為,往往導致合法夫妻感情不和,引起離婚。
婚外情往往違反夫妻雙方對彼此的忠實義務,因此違反的往往也是民事法律責任而不是刑事法律責任。只有情節或是後果嚴重的時候才會構成犯罪,承擔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七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洩露別人隱私犯法。一般洩露被人隱私,屬於民事侵權行為,要承擔民事侵權責任。如果洩露別人隱私存在出賣個人資訊行為的,屬於違法犯罪,會依法受到刑事處罰。
根據《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第一款以及第二款的規定,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一般不能,因為涉及個人隱私,但是公安機關如果認為有必要,可以查詢到公民的完整資訊,包括身份資訊、家庭成員資訊(只限於與其共同生活且“同一家庭戶”成員)、婚姻資訊、犯罪資訊等。
《婚姻登記條例》第七條,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