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失業職工本人攜所需材料於週一至週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至揚州市人力資源市場一樓大廳6號視窗辦理失業登記,並申領失業保險金。2、失業職工於次月15日至16日,憑《就業失業登記證》、《失業保險金通知單》、個人身份證到揚州市勞動就業訓練中心(立新路25號)換取銀行存摺(節假日順延)。未按時領取存摺的,憑上述材料到江蘇銀行(文昌中路563號)領取。3、失業職工應在終或者解除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市勞動就業服務中心申領失業保險金,逾期作自動放棄處理。
1、失業職工本人攜所需材料於週一至週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至揚州市人力資源市場一樓大廳6號視窗辦理失業登記,並申領失業保險金。2、失業職工於次月15日至16日,憑《就業失業登記證》、《失業保險金通知單》、個人身份證到揚州市勞動就業訓練中心(立新路25號)換取銀行存摺(節假日順延)。未按時領取存摺的,憑上述材料到江蘇銀行(文昌中路563號)領取。3、失業職工應在終或者解除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市勞動就業服務中心申領失業保險金,逾期作自動放棄處理。
領取條件: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2、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3、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辦理程式:
1、失業職工本人攜所需材料於週一至週五至揚州市人力資源市場一樓大廳6號視窗辦理失業登記,並申領失業保險金。
2、失業職工於次月15日至16日,憑《就業失業登記證》、《失業保險金通知單》、個人身份證到揚州市勞動就業訓練中心換取銀行存摺。未按時領取存摺的,憑上述材料到江蘇銀行領取。
3、失業職工應在終或者解除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市勞動就業服務中心申領失業保險金,逾期作自動放棄處理。
失業保險金是國家給予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的一種臨時性補償,領取失業保險金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相關條件。
根據我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上述條件必須同時具備,才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因此,領取失業金應當符合上述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