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和公民的人身權利。對於搶劫犯來說,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搶劫財物,侵犯人身權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種手段。無論犯罪嫌疑人是否取得財物,也不論被搶財物價值的大小。只要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並當場採取暴力或暴力相威脅手段,就構成搶劫罪。“數額特別巨大”和“致人特別嚴重傷殘或死亡”只是本罪從重處罰的兩個情節。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搶劫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投敵叛變罪客觀要件是: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投敵叛變的行為。投敵就是投奔敵國、敵方或者在被捕、被俘後投降敵人、背叛國家。行為的具體表現:
一是投奔到境外的敵對國家及其控制區;
二是投奔國內的敵對方面;
三是透過與境外敵對國家或敵方聯絡,成為敵方助手,實際上已背叛國家;
四是在戰爭狀態下投奔或投靠已進入境內的敵方,或者被捕、被俘後投降敵人。
投敵的目的是為了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如果不是為了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而是羨慕資產階級生活方式,追求資產階級的民主、自由,或者為了投親靠友、求學、做工、繼承財產等,投奔敵方的,不構成本罪。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零八條:投敵叛變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或者帶領武裝部隊人員、人民警察、民兵投敵叛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集資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違反有關金融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詐騙方法進行非法集資,擾亂國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財產所有權,且數額較大的行為。
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實施了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行為。構成本罪行為人在客觀方面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必須有非法集資的行為:
(1)集資的主體應當是符合公司法規定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條件的公司或者其他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
(2)公司、企業聚集資金的目的。
(3)公司、企業募集資金主要透過發行股票、債券或者融資租賃、聯營、合資等方式進行,其中發行股票和債券是一種主要的集資方式。
(4)公司、企業在資金市場上募集資金的行為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集資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違反有關金融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詐騙方法進行非法集資,擾亂國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財產所有權,且數額較大的行為。
信用卡詐騙罪客觀要件是:
1、使用偽造的信用卡;
2、使用作廢的信用卡;
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
4、惡意透支。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 ...
構成詐騙罪的客觀要件為,在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詐騙罪並不限於騙取有體物,還包括騙取無形物與財產性利益。使用欺騙手段騙取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於騙取出門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成立詐騙罪。
【法律依據】
《刑法》第266條,詐騙公私 ...
詐騙罪的客觀要件:
(1)行為人實施了欺詐行為;
(2)欺詐行為使對方產生錯誤認識;
(3)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之後作出財產處分;
(4)欺詐行為使被害人處分財產後,行為人便獲得財產,從而使被害人的財產受到損害。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 ...
盜竊罪轉化為搶劫罪的要件是:
1、轉化的前提條件是已實施了盜竊行為;
2、轉化的目的條件是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毀滅罪證;
3、轉化的客觀條件是當場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脅。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規定,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嚴重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 ...
故意殺人,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屬於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權利罪的一種。是中國刑法中少數性質最惡劣的犯罪行為之一。
故意殺人罪的客觀要件包括以下幾點:
1、必須有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作為、不作為均可以構成。
2、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必須是非法的,即違反了國家的法律。
3、直接故意殺人罪的 ...
刑訊逼供是指國家司法工作人員採用肉刑或變相肉刑乃至精神刑等殘酷的方式折磨被訊問人的肉體或精神,以獲取其供述的一種極惡劣的刑事司法審訊方法。
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變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為。首先,刑訊的物件是偵查過程中的犯罪嫌疑人和起訴、審判過程中的刑事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被 ...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搶劫罪,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為。
搶劫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一)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和公民的人身權利。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對公私財物的所有者、保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