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賣了沒有過戶登出牌照需要到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登出登記,並填寫申請表,提交機動車證書和機動車行駛證憑證。
車輛號牌可以登出,但是辦理登出登記的車輛必須在您的名下已使用三年以上。還可以更換自己機動車牌號的,拿上自己的行車證和身份證原件、影印件,到車管所填寫機動車牌照補換申請表,交上自己原來的車牌,然後再交100元的受理費用,就可以了。按照規定,這種更換牌照的手續一般在一個工作日就可以完成。車輛號牌登出後是找不回來的了,只能重新更換新的車輛號牌。
摩托車賣了沒有過戶登出牌照需要到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登出登記,並填寫申請表,提交機動車證書和機動車行駛證憑證。
車輛號牌可以登出,但是辦理登出登記的車輛必須在您的名下已使用三年以上。還可以更換自己機動車牌號的,拿上自己的行車證和身份證原件、影印件,到車管所填寫機動車牌照補換申請表,交上自己原來的車牌,然後再交100元的受理費用,就可以了。按照規定,這種更換牌照的手續一般在一個工作日就可以完成。車輛號牌登出後是找不回來的了,只能重新更換新的車輛號牌。
如果車賣了,還沒有過戶口,人找不到了,可以向交警部門申請車輛停駛。車輛停駛後,新車主開車出來,交警部門就會將其查扣,同時,也辦理不了年審手續,這時,新車主就必須找你,然後你要求其過戶就行了。
申請時,需要攜帶本人身份證和行車手續。所需材料:
(一)《機動車註冊、轉移、登出登記/轉入申請表》原件;
(二)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三)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憑證原件或者原件及影印件。其中,二手車銷售發票、《協助執行通知書》和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等單位出具的調撥證明應當是原件;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或者海關批准的轉讓證明原件(海關監管的機動車);
(五)行駛證原件;
(六)機動車查驗記錄表原件(張貼機動車標準照片和車架號拓印)。
(七)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
(八)機動車標準照片1張;
(九)《授權委託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由代理人代理申請的機動車登記和相關業務)。
車賣了沒過戶,那車就還是原車主的,是可以進行銷戶的,機動車登出是指已經註冊登記的機動車達到了國家規定的強制報廢標誌、滅失或者交通事故已經不在我國境內使用、因質量問題退車的,機動車擁有人需要為機動車申請登出登記。
擴充套件資料:
機動車登出所需要的提交的材料有:
1、登記證書;
2、機動車行駛證;
3、機動車號牌;
4、《機動車註冊、轉移、登出登記/轉入申請表》;
5、《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副本;
6、如果車輛是屬於監銷的校車、大型載客汽車、中型以上載貨汽車及其他營運車輛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查驗記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