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考試內容:起步、直線行駛、變更車道、透過路口、靠邊停車、掉頭等專案。摩托車科目三的考試內容由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確定,一般會連同科目二合併考。
(1)科目二考試內容:樁考、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透過單邊橋。
根據《內機動車駕駛容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考試規定》第二十五條規定,三輪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科目二考試內容包括樁考、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透過單邊橋。
(2)科目三考試內容:即路考。
主要考察起步、直線行駛、變更車道、透過路口、靠邊停車、掉頭等專案。
科目三考試內容:起步、直線行駛、變更車道、透過路口、靠邊停車、掉頭等專案。摩托車科目三的考試內容由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確定,一般會連同科目二合併考。
(1)科目二考試內容:樁考、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透過單邊橋。
根據《內機動車駕駛容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考試規定》第二十五條規定,三輪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科目二考試內容包括樁考、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透過單邊橋。
(2)科目三考試內容:即路考。
主要考察起步、直線行駛、變更車道、透過路口、靠邊停車、掉頭等專案。
1、科目三考試沒有透過,可以當時申請補考一次。補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試終止,申請人應當重新預約考試,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預約考試的次數不得超過五次。第五次預約考試仍不合格的,已考試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績作廢。
2、《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四十四條每個科目考試一次,考試不合格的,可以補考一次。不參加補考或者補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試終止,申請人應當重新預約考試,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試應當在十日後預約。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不合格的,已透過的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成績有效。
在學習駕駛證明有效期內,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預約考試的次數不得超過五次。第五次預約考試仍不合格的,已考試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績作廢。
1、考駕照科目三要考道路駕駛技能和安全文明駕駛常識,科目三是機動車駕駛證考核的一部分,是機動車駕駛人考試中道路駕駛技能和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科目的簡稱。不同的準駕車型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內容不同。
2、科目三的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內容一般包括:上車準備、燈光模擬考試、起步、直線行駛、加減檔位操作、變更車道、靠邊停車、直行透過路口、路口左轉彎、路口右轉彎、透過人行橫道線、透過學校區域、透過公共汽車站、會車、超車、掉頭、夜間行駛;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內容一般包括:安全文明駕駛操作要求、惡劣氣象和複雜道路條件下的安全駕駛知識、爆胎等緊急情況下的臨危處置方法以及發生交通事故後的處置知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