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梭族習俗:
1、摩梭人在13歲以前,不論男女都穿長衫,少男剃光頭,少女則留小辮、佩戴彩珠,到13歲舉行成年禮後,便開變服飾,成年女子頭上盤繞加以穩牛尾做的粗長假辮,戴交纏式布包頭,雙耳戴金銀銅質耳環為飾。
2、分菜時,先敬長輩,後給晚輩,以示禮貌,平均分食的規矩只有過春節吃年夜飯時才可例外,主婦在火塘周圍擺上豐富的飯菜,大家團團而坐,各取所需,不再分食。
3、摩梭孩子長到13歲時,家人依俗要為之舉行成年禮,女孩叫穿裙禮,男孩稱穿褲禮。
摩梭族習俗:
1、摩梭人在13歲以前,不論男女都穿長衫,少男剃光頭,少女則留小辮、佩戴彩珠,到13歲舉行成年禮後,便開變服飾,成年女子頭上盤繞加以穩牛尾做的粗長假辮,戴交纏式布包頭,雙耳戴金銀銅質耳環為飾。
2、分菜時,先敬長輩,後給晚輩,以示禮貌,平均分食的規矩只有過春節吃年夜飯時才可例外,主婦在火塘周圍擺上豐富的飯菜,大家團團而坐,各取所需,不再分食。
3、摩梭孩子長到13歲時,家人依俗要為之舉行成年禮,女孩叫穿裙禮,男孩稱穿褲禮。
1、阿夏異居婚
阿夏 是摩梭語,意為親密的情侶。所謂阿夏異居婚,就是男不娶妻、鄉爾嫁人,男女雙方各居母家,男子只是夜晚到女阿夏家居茬,清晨返回母親家裡參加生產生活,這叫 走婚 。阿夏異用好所生子女,屬於女方家庭成員,姓氏隨母,由女方家庭共同承擔撫養義務c生父與子女不在一個家庭生活,男方沒有法定的撫養子女的義務,但生父可去看望和關心子女的生活及教育。男女雙方一生可以結交多個阿夏,但不可同時結交兩個,只有跟一個終止了阿夏關係後,才能結交另一個。阿夏雙方結合自願,離異自由,一旦感情破裂,一方不再登門,或一方不再開門,甚至託人捎個口信,便可自己解除阿夏關係,另找自己的意中人,雙方沒有相互的怨恨和嫉妒,他人也無非議。因為男女雙方建立阿夏關係,完全以情愛作基礎,不受家財、地位的影響,不帶政治宗教的背景,所以從未產生過情殺、自殺,更不會牽涉到家庭和社會的紛爭。
2、阿夏同居婚
這種婚姻形態是在阿夏異居婚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男女雙方不再是各居母家,而是同居一家,或者女到男家,或者男到女家,共同生產生活,養育子女。這種阿夏同居婚,是在男女雙方經過長期的異居走婚,感情較為牢靠,且年紀已近中年後組合的。無論是女到男家,還是男到女家,都是根據雙方家庭人口及勞力的多少來定,不帶任何錢財及門第意圖。所以,進行阿夏同居婚不必花費聘娶和人贅的錢財,結合和離異都由雙方協商。如果雙方在一起生活一段時間後,感情破裂而發生離異,也不會引起財產及子女歸屬的糾紛,因為這些同居的阿夏無論到哪家,仍是母系大家庭,不是他們另立門戶,財產仍屬大家庭所有,無論孩子靠哪邊,都屬大家庭成員。
阿夏婚雖然結合自由,但母系血統近親禁止結交阿夏。摩梭男女在生產生活中相識後,一般由男子主動求愛,送給女子戒指或圍巾等禮物,若女子接受了,並回贈腰帶或其他裝飾品,就算是建立了阿夏關係,男子就可以走訪了。但是,男子初次到女阿夏家,決不會悄無聲息地進去,而要帶點菸酒茶之類的 鍋莊禮 ,徵得女方家庭的同意,才可以公開出入女阿夏的家門。社會上的人也就承認了他們的阿夏關係。
3、一夫一妻婚
除了上述 阿夏 婚的兩種形式以外,在摩梭村落也有大約20%的人實行一夫一妻制婚姻。由於忽必烈率軍南下進入瀘沽湖之後,在當地置答藍管民宮,後又更置永寧州(府)土司,加之喇嘛教傳人,在永寧、瀘沽湖等地實行帶有政教合一色彩的統治,宮吏沿習男娶女嫁的一夫一妻婚。還有金沙江邊的拉伯、加澤、託甸摩梭和寧菠縣城附近的堪口壩、瓦開等地摩梭,由於歷史上很早以前就與其他民族雜居,漸漸走上了一夫一妻的婚姻之路。配偶雙方都是經過邀媒說合,重禮聘娶,長輩主婚,舉行儀式,並宴請村鄰,被社會公認的夫妻。正式結婚後,解除婚
姻關係不像阿夏婚自由,必須取得雙方家庭的同意和社會的認可,辦理必要的手續。目前隨著物質生活改善,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寧菠摩梭人中正式結婚的人數逐漸增多。
摩梭族不屬於56個民族,摩梭人是一個未識別民族,因為摩梭族群在國家的整個識別過程中,並未經中央政府以公告的方式宣告民族族別身份。
1956年9月20日,寧蒗彝族自治縣成立大會上鄭重宣佈全縣有彝、摩梭等十二種民族。1959年,中共寧蒗工委辦公室編寫的《寧蒗概況》中,多處提到“摩梭族”。國家有關部門將居住在雲南寧蒗等地的摩梭歸為納西族,將居住在四川鹽源、木裡、鹽邊等地摩梭歸為蒙古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