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撫卹金不屬於遺產,所以也不存在繼承的問題,只是可以參照遺產法中的遺產處理原則予以合理分割。
死亡撫卹金是公民所在單位在公民死亡後按照有關規定發放給死者近親屬或撫養人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具有一定精神撫慰的內容。
給付物件是死者近親屬或撫養人,性質是對是對死者近親屬的一種經濟方面的幫助或撫慰,是用於優撫和救濟死者近親屬。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死亡撫卹金不屬於遺產,所以也不存在繼承的問題,只是可以參照遺產法中的遺產處理原則予以合理分割。
死亡撫卹金是公民所在單位在公民死亡後按照有關規定發放給死者近親屬或撫養人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具有一定精神撫慰的內容。
給付物件是死者近親屬或撫養人,性質是對是對死者近親屬的一種經濟方面的幫助或撫慰,是用於優撫和救濟死者近親屬。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丈夫去世後,如有遺囑的要遵循遺囑;沒有的則按照《繼承法》的第十條分配,同時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謝謝。
中國法律規定的繼承人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與外祖父母;孫子女與外孫子女;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與繼子女;喪偶的兒媳與公婆、女婿與岳父母之間存在著撫養關係的人。胎兒也可充當繼承人。法人雖然可以取得遺產,但一般不列為繼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