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喻是把人物或者其他物品比喻成另一種物品,打比方是有舉例子的意思。
2、打比方在說明文中是一種可以形象生動的體現出事物某方面的特徵的說明方法。
3、通俗的說,比喻就是打比方,透過打比方,把抽象的變為具體的,把陌生的變為熟悉的,把深奧的變為淺顯的,恰當的運用比喻,能使語言表達準確生動。
4、擬人是把人的特徵給予事物,讓事物如人一樣說話、活動、有感情。
1、比喻是把人物或者其他物品比喻成另一種物品,打比方是有舉例子的意思。
2、打比方在說明文中是一種可以形象生動的體現出事物某方面的特徵的說明方法。
3、通俗的說,比喻就是打比方,透過打比方,把抽象的變為具體的,把陌生的變為熟悉的,把深奧的變為淺顯的,恰當的運用比喻,能使語言表達準確生動。
4、擬人是把人的特徵給予事物,讓事物如人一樣說話、活動、有感情。
比喻句的本體和喻體不一定是一個詞,也可以是一個短語或句子。
“通感”作為一種文學描寫手法是錢鍾書先生首先提出來的,被 一些修辭學家定為一種辭格,也有人把它稱之為“移覺”。通感是視覺、聽覺、觸覺、嗅覺等感覺互為轉移、把一種感官的感覺移到另一感官上的表現手法。典型的例子是《荷塘月色》中的兩個句子:“微風過處,送來縷縷清香,彷彿遠處高樓上渺茫的歌聲似的。”“塘中的月色並不均勻;但光與影有著和諧的旋律,如梵婀玲上奏著的名曲。” 比喻和通感不是同一種修辭方法,主要有以下三點區別。
1、目的作用不同:比喻是為了把抽象的說得具體,把生疏的說得熟悉,把深奧的說得通俗。
2、感受的側重點不同:比喻著重從讀者的角度考慮,運用比喻是為了喚起大家共同的感受;通感著重從個人角度考慮,運用通感是為了表達作家在特定條件下個人的特殊感受。
3、文體色彩不同:比喻適合於一般文體,通感具有較濃的文學色彩。
1、比喻句和擬人句的區別:
2、擬人句就是把某件東西比喻成與人相同,不可和童話弄混,是想象(例:葉子妹妹說:“太陽公公……”這就不是一個擬人句 )。根據想象將物當做人來敘述或描寫,使“物”具有人一樣的言行、神態、思想和感情。
3、而比喻句,就是打比方,用淺顯、具體、生動的事物來代替抽象、難理解的事物。比喻句的基本結構分為三部分:本體(被比喻的事物)、喻詞(表示比喻關係的詞語)和喻體(打比方的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