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1年以上的租金計入“長期待攤費用-地租”,每月攤銷;如果是1年以內的租金計入“待攤費用-地租”。租賃業務中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的轉讓資產使用權的補償款。在出租人表現為租金收入,在承租人表現為租金費用。租賃業務的租金通常是在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談判中根據資產的成本確定的,而且按時間計算,如每月租金若干。
如果是1年以上的租金計入“長期待攤費用-地租”,每月攤銷;如果是1年以內的租金計入“待攤費用-地租”。租賃業務中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的轉讓資產使用權的補償款。在出租人表現為租金收入,在承租人表現為租金費用。租賃業務的租金通常是在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談判中根據資產的成本確定的,而且按時間計算,如每月租金若干。
支付房屋租金計入製造費用科目,支出的房租是用於產品生產廠房租用的。製造費用指企業為生產產品和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各項間接費用,包括企業生產部門(如生產車間)發生的水電費、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攤銷、管理人員的職工薪酬、勞動保護費、國家規定的有關環保費用、季節性和修理期間的停工損失等。
若是以房屋出租為主營業務的,則計入“主營業務收入”科目,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若出租房屋不是主營業務,則應該計入的科目是“其他業務收入”,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規定中,第六章經營租賃中出租人的會計處理:
第二十五條出租人應當按資產的性質,將用作經營租賃的資產包括在資產負債表中的相關專案內。
第二十六條對於經營租賃的租金,出租人應當在租賃期內各個期間按照直線法確認為當期損益;其他方法更為系統合理的,也可以採用其他方法。
第二十七條出租人發生的初始直接費用,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第二十八條對於經營租賃資產中的固定資產,出租人應當採用類似資產的折舊政策計提折舊;對於其他經營租賃資產,應當採用系統合理的方法進行攤銷。
第二十九條或有租金應當在實際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