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編制由當地區縣教育局根據當地區縣各學校老師人員進行彙總,由教育局統一組織考試,考試形式一般分為筆試和麵試;教育系統事業單位考試形式主要為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知識;公共科目包括教育基礎知識、教育學、心理學或教育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新課改或公共基礎知識;專業學科一部分考核學科基礎知識,另一部分考核教學知識,包括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專業知識科目除了考查教學理論水平,也考查教育實踐能力,需注重日常生活的積累。
教師編制由當地區縣教育局根據當地區縣各學校老師人員進行彙總,由教育局統一組織考試,考試形式一般分為筆試和麵試;教育系統事業單位考試形式主要為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知識;公共科目包括教育基礎知識、教育學、心理學或教育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新課改或公共基礎知識;專業學科一部分考核學科基礎知識,另一部分考核教學知識,包括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專業知識科目除了考查教學理論水平,也考查教育實踐能力,需注重日常生活的積累。
1、考研一般要考外語、政治、專業課和綜合。
2、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招生考試(Unified National Graduate Entrance Examination),簡稱“考研”、“統考”。是指教育主管部門和招生機構為選拔研究生而組織的相關考試的總稱,由國家考試主管部門和招生單位組織的初試和複試組成。是一項選拔性考試,所錄取學歷型別為普通高等教育。
3、普通高等教育統招碩士研究生招生按學位型別分為學術型碩士和專業型碩士研究生兩種;按學習形式分為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兩種,均採用相同考試科目和同等分數線選拔錄取。
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遵紀守法,無不良行為記錄;
3、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含已具備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的人員;
4、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
5、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考試內容:
1、考試為《教育綜合知識》和《學科專業知識》兩科,所有考生均需參加。
2、教育綜合知識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內容佔百分之四十。專業知識的內容佔百分之六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