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幼兒園教師資格證不分科目;二、小學教師資格證分語文、數學、英語、社會、科學、體育、音樂和美術共8個科目;三、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證分語文、數學、英語、思想品德(政治)、歷史、地理、物 理、化學、生物、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資訊科技、歷史與社會、科學共15個科目;四、高階中學教師資格證分語文、數學、英語、思想品德(政治)、歷史、地理、物 理、化學、生物、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資訊科技、通用技術共14個科目。
一、幼兒園教師資格證不分科目;二、小學教師資格證分語文、數學、英語、社會、科學、體育、音樂和美術共8個科目;三、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證分語文、數學、英語、思想品德(政治)、歷史、地理、物 理、化學、生物、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資訊科技、歷史與社會、科學共15個科目;四、高階中學教師資格證分語文、數學、英語、思想品德(政治)、歷史、地理、物 理、化學、生物、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資訊科技、通用技術共14個科目。
學歷要求:
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必須具備幼兒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思想品德要求:
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並經申請人員單位或戶籍所在地鄉(鎮)或街道辦事處思想品德鑑定合格;應屆畢業生,由所在學校進行思想品德鑑定。
教育能力要求:
1、國家現行兩種教師資格證制度,自主考試地區考生需透過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兩門筆試學科和麵試獲取幼兒教師資格證,國家統考地區考生需透過綜合素質、保教知識與能力兩門筆試科目和麵試,才能獲得幼兒教師資格證。
2、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佈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並取得相應等次《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3、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在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教師資格證考試分為筆試和麵試兩個環節,透過筆試後可以參加面試考試,國家統考地區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如下:
1、幼兒園考《綜合素質》和《保教知識與能力》科目;
2、小學考《綜合素質》和《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科目;
3、中學考《綜合素質》和《教育知識與能力》以及《學科知識與能力》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