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型別的教師資格證,考試內容以及考試要求有所不同,考試內容具體如下:
1、幼兒園教師資格:幼兒綜合素質、幼兒保教知識與能力
2、小學教師資格:小學綜合素質、小學教育知識與能力
3、初級中學教師資格:中學綜合素質、中學教育知識與能力、初中學科知識與能力
4、高階中學(中職)教師資格:中學綜合素質、中學教育知識與能力、高中學科知識與能力
注意:教師資格自主考試科目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部分省份加考其他考試科目。
不同型別的教師資格證,考試內容以及考試要求有所不同,考試內容具體如下:
1、幼兒園教師資格:幼兒綜合素質、幼兒保教知識與能力
2、小學教師資格:小學綜合素質、小學教育知識與能力
3、初級中學教師資格:中學綜合素質、中學教育知識與能力、初中學科知識與能力
4、高階中學(中職)教師資格:中學綜合素質、中學教育知識與能力、高中學科知識與能力
注意:教師資格自主考試科目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部分省份加考其他考試科目。
小學教師資格證考試科目主要分為:《綜合素質》《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面試和普通話考試。小學教師資格證筆試考試科目,綜合素質主要考查教育理念、教育法律法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文化素養以及閱讀理解、語言表達、邏輯推理、資訊處理等基本能力等。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主要考查小學階段的教育原理、學生指導、班級管理、學科知識、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等。筆試部分科目採取計算機化考試,部分科目採取紙筆考試。筆試各科成績合格者,方可參加面試。 命題:教師資格考試全國統一命題。教師資格考試命題依據考試標準和考試大綱,主要考
護士資格證考試主要考查考生運用所學知識完成某一特定的護理任務的內容,考試以常見疾病為背景完成任務所需要運用的護理知識,採用包含臨床背景的題型。試卷內容結構包括1.主要的護理任務;2、完成任務所需要運用的護理知識;3、各類常見疾病三個方面。
護士資格證考試有《專業實務》和《實踐能力》兩個考試科目,其中專業實務科目下包含基礎護理學、內科護理學、外科護理學、兒科護理學、婦產科護理學五個護理學專業方向的內容。兩個科目的考查內容具體如下:
專業實務科目考查運用與護理工作相關的知識,有效而安全地完成護理工作的能力;考試內容涉及與健康和疾病相關的醫學知識,基礎護理和技能,以及與護理相關的社會人文知識的臨床運用能力等。
實踐能力科目考查運用護理專業知識和技能完成護理任務的能力;考試內容涉及疾病的臨床表現、治療原則、健康評估、護理程式及護理專業技術、健康教育等知識的臨床運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