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佈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語文教師不低於二級甲等;普通話語音教師不低於一級;對外漢語教學教師,普通話水平不低於二級甲等。
教師普通話水平達標要求如下:
中小學及幼兒園、校外教育單位的教師,普通話水平不低於二級,其中語文教師不低於二級甲等,普通話語音教師不低於一級;
高等學校的教師,普通話水平不低於三級甲等,其中現代漢語教師不低於二級甲等,普通話語音教師不低於一級;
對外漢語教學教師,普通話水平不低於二級甲等。
教師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佈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語文教師不低於二級甲等;普通話語音教師不低於一級;對外漢語教學教師,普通話水平不低於二級甲等。
教師普通話水平達標要求如下:
中小學及幼兒園、校外教育單位的教師,普通話水平不低於二級,其中語文教師不低於二級甲等,普通話語音教師不低於一級;
高等學校的教師,普通話水平不低於三級甲等,其中現代漢語教師不低於二級甲等,普通話語音教師不低於一級;
對外漢語教學教師,普通話水平不低於二級甲等。
根據教師普通話等級標準要求,各級各類學校和幼兒園及其他教育機構的教師普通話等級應不低於二級乙等,其中語文教師和對外漢語教師不低於二級甲等,語音教師不低於一級乙等。
普通話水平測試是對應試人運用普通話的規範程度的口語考試。全部測試內容均以口頭方式進行。普通話水平等級分為三級六等,即一、二、三級,每個級別再分出甲乙兩個等次。一級甲等為最高,三級乙等為最低。普通話水平測試不是口才的評定,而是對應試人掌握和運用普通話所達到的規範程度的測查和評定,是應試人的漢語標準語測試。
根據教育行業的規定,教師的普通話水平達標要求如下:1、中小學及幼兒園、校外教育單位的教師,普通話水平不低於二級,其中語文教師不低於二級甲等,普通話語音教師不低於一級;高等學校的教師,普通話水平不低於三級甲等,其中現代漢語教師不低於二級甲等,普通話語音教師不低於一級;對外漢語教學教師,普通話水平不低於二級甲等;2、報考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的人員,普通話水平不低於二級;3、師範類專業以及各級職業學校的與口語表達密切相關專業的學生,普通話水平不低於二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