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文學:又稱僧侶文學,在中世紀歐洲文學史上長期佔據統治地位。是由當時的教士和修士寫出的文學作品,體裁有基督故事、聖徒傳、禱告文、讚美詩、宗教敘事詩、宗教戲劇等。大多取材於《聖經》的文學體裁,描寫上帝萬能、聖母奇蹟、聖徒佈道和信徒苦修等,創作目的主要是宣傳宗教教義,鼓吹禁慾主義和來世思想。它用根本不存在的天堂幸福誘惑欺騙被壓迫、受剝削的人民,使其俯首帖耳,忍受社會的苦難,以維護封建地主階級和教會勢力的血腥統治。
教會文學:又稱僧侶文學,在中世紀歐洲文學史上長期佔據統治地位。是由當時的教士和修士寫出的文學作品,體裁有基督故事、聖徒傳、禱告文、讚美詩、宗教敘事詩、宗教戲劇等。大多取材於《聖經》的文學體裁,描寫上帝萬能、聖母奇蹟、聖徒佈道和信徒苦修等,創作目的主要是宣傳宗教教義,鼓吹禁慾主義和來世思想。它用根本不存在的天堂幸福誘惑欺騙被壓迫、受剝削的人民,使其俯首帖耳,忍受社會的苦難,以維護封建地主階級和教會勢力的血腥統治。
1、教會文學的題材主要來源於文學。
2、教會文學:是中世紀歐洲盛行的正統文學,取材於《聖經》,體裁有聖經故事、對徒傳、禱告文、讚美詩、宗教劇等,主要作者是教會僧侶,主要內容是讚美上帝的權威和歌頌聖徒的德行,宣揚禁慾主義和來世主義思想,手法以夢幻、寓意和象徵為主。
一、文學概念三義
1、廣義文學的概念;一切口頭或書面語言行為和作品的統稱。即凡是用語言文字寫成的作品以及書寫作品的活動均包括在內。廣義的文學是人類用語言寫成的一切作品,既包括文學也包括文學以外的其他文化形態,此處的文學等同於文化
2、狹義文學的概念; 包含了情感、虛構和想象等綜合因素的語言藝術行為及其作品的統稱。指詩歌、散文、小說、報告文學等。既是語言的又是藝術的。廣義文學中的政治論文等不包括在內,它們同音樂、戲劇、繪畫等並稱“美的藝術”。
3、折中義文學的概念:介乎前兩者之間而又難以歸類的口頭或書面語言作品的統稱,如諸子散文,史傳文學、現代雜文等等。具有俠義文學的某些特點但又超出了俠義文學的範疇,同時還具有廣義文學的一些特點,如《史記》等。三種文學含義分別通向三種文學觀念:即文化、審美、慣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