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杖荷蓧”的“杖”解釋:《說文·木部》“杖,持也,從木,丈聲。”段玉裁注:“凡可持及人持之皆曰杖”。可得知,杖是指手杖或棍狀物。由此可知“以杖荷蓧”的“杖”,是指鋤柄,因鋤柄由棍棒所做,因此也可稱為“杖”。三國·魏·何晏《論語集解》可得出“以杖荷蓧”中“杖”、“蓧”的解釋分別為:“鋤柄”、“草編的盛放物品的筐狀器物”。“以杖荷蓧”的解釋就應是:老人用鋤柄挑著盛放東西的筐子。
介詞,相當於用介詞,相當於把、拿。介詞,可譯成因、因為。有時與是連用為是以或以是,可理解為因”。介詞,可譯為憑藉。介詞,相當於從、由。介詞,譯為按照。連詞,相當於用來、以便。連詞,表示順承,相當於而,也可不譯。連詞,譯為以致。通已,已經。作動詞,譯為認為、以為。
文言文以的意思:
1、用;使用。《涉江》:“忠不必用兮,賢不必以。”
2、做。《子路、曾晳、冉有、公西華侍坐》:“如或知爾,則何以哉?”
3、認為。《鄒忌諷齊王納諫》:“皆以美於徐公。”
4、表示動作行為所用或所憑藉的工具、方法。
文言文是以古漢語口語為基礎的書面語,在遠古時代文言文與口語的差異微乎其微。現今文言文是中國古代的一種書面語言組成的文章,主要包括以先秦時期的口語為基礎而形成的書面語。
1、在文言文中邑人(yì rén),是指同縣之人、同鄉的人。
2、出自晉宋時期詩人陶淵明(365-427)在其作《桃花源記》中有句:“自雲先世避秦時亂,率妻子邑人,來此絕境,不復出焉;遂與外人間隔。” ...
“以”字在文言文中有多種用法,如下:
一、作動詞,譯為“認為、以為”。
二、介詞,相當於“用”。
三、介詞,相當於“把、拿”。
四、介詞,可譯成“因、因為”。有時與“是”連用為“是以”或“以是”,可理解為“因此”。
五、介詞,可譯為“憑藉”。
六、介詞,相當於“從、由”。
七、 ...
掩面失色的意思是:遮住的臉都變色了,形容一種極度驚恐吃驚的心理狀態;
焦慮或者羞愧使神色產生了變化,其目的就是為了遮掩自己的神情或者情緒掩面是用手或衣襟擋住臉的動作、害怕;
而失色一般而言是指由於驚慌,不同於常態;
出自《三國演義》七五回:“(華佗)用刀刮骨,悉悉有聲。帳上帳下見者,皆掩面失色 ...
1、 舊章回小說用語,表示按下不表、不做詳細說明。
我們熟知的《水滸傳》《西遊記》中,就多次出現過這個詞。
《水滸傳》第九四回有“當下計議已定,堅守關隘,只等唐斌處訊息,不題。”
《醒世恆言·汪大尹火燒寶蓮寺》有“親戚人等,各在門外看守。和尚也自關閉門戶進去,不題。”
《官場現形記》有“ ...
文言文中“足”的意思有:
會意。甲骨文字形,上面的方口象膝,下面的“止”即腳,合起來指整個腳。本義:腳;同本義。秦漢以前,足和趾都表示腳;腳表示小腿;足心,腳底的中心;足爐,用來暖腳的小火爐;足不出戶,形容深居家門很少出門;足衣,襪子;足音跫然,形容久處寂寞,聽到人的腳步聲,便感到歡欣;支撐器物的腳; ...
餘在文言文中的人稱是第一人稱“我”的意思。
例如:
1、餘敢貪天子之命,無下拜。《左傳·僖公九年》;
2、餘弟宗玄。唐·柳宗元《至小丘西小石潭記》;
3、餘於僕碑。宋·王安石《遊褒禪山記》;
4、此地適與餘近。明·袁宏道《滿井遊記》。
餘在文言文中還有其他意思,如:
1、剩下來 ...
形容詞,眾;《史記 陳涉世家》:“各、諸郡縣苦秦吏”。意思是各個郡縣都苦於秦朝的官吏。代詞,代人,代事,代物,相當於“之”。《論語 學而》:“告諸往而知來者”。意思是告訴他過去能夠知道將來的人。代詞兼介詞,“之於”的合音。《列子 湯問 愚公移山》:“投諸渤海之尾”。意思是把土石扔到渤海的邊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