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馬線不禮讓行人扣分。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
1、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
2、遇行人正在透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
3、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訊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對於前兩種情況,如果機動車未禮讓的,將給予罰款200元記3分的處罰,而針對第三種情況,如未避讓,則將給予罰款20至200元,記3分的處罰。
斑馬線不禮讓行人扣分。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
1、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
2、遇行人正在透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
3、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訊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對於前兩種情況,如果機動車未禮讓的,將給予罰款200元記3分的處罰,而針對第三種情況,如未避讓,則將給予罰款20至200元,記3分的處罰。
當行人準備透過人行橫道時,1、2車道的機動車應該停車讓行,如果沒有停車讓行則應該接受罰款50扣3分的懲罰。
路口右轉時,當人行橫道亮起綠燈時,機動車輛應該在行人都過完的情況下再減速通行,不可強行透過,違反的應該接受處罰。
當左轉車道和人行橫道的指示燈都為綠燈時,應該先讓人行橫道的行人先過,如果人行橫道有還未開始通行的行人時,也要等到行人先過完再開始通行。
行人沒有透過對側綠化帶時本側2號車道可以通行,行人到達路中間時1、2車道同時讓行。行人透過車道線以後方可透過,務必等行人徹底透過。
(一)在無交通訊號燈控制的路段,行人已進入人行橫道,機動車未停車讓行的,
(二)在無交通訊號燈控制的路段,行人正在透過人行橫道,機動車未停車讓行的。
(三)在交通訊號燈控制的路口,當機動車車道訊號燈轉為綠燈時,行人尚未完全透過人行橫道,未停車讓行的。
(四)在交通訊號燈控制的路口,准許車輛轉彎和行人直行時,轉彎的機動車妨礙行人通行的。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透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訊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