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上的優質企業只要在新三板掛牌滿兩年,並且符合上主機板、創業板的上市條件,便可直接透過新三板綠色通道直接從新三板轉板至主機板創業板。無需經過IPO六年稽核制,大大的加快了上市企業的上市速度。目前新三板轉板機制還在進一步研究中,並沒有實施。
“新三板”市場原指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進入代辦股份系統進行轉讓試點,因掛牌企業均為高科技企業而不同於原轉讓系統內的退市企業及原STAQ、NET系統掛牌公司,故形象地稱為“新三板”。
新三板上的優質企業只要在新三板掛牌滿兩年,並且符合上主機板、創業板的上市條件,便可直接透過新三板綠色通道直接從新三板轉板至主機板創業板。無需經過IPO六年稽核制,大大的加快了上市企業的上市速度。目前新三板轉板機制還在進一步研究中,並沒有實施。
“新三板”市場原指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進入代辦股份系統進行轉讓試點,因掛牌企業均為高科技企業而不同於原轉讓系統內的退市企業及原STAQ、NET系統掛牌公司,故形象地稱為“新三板”。
2020年11月27日晚間,滬深交易所出臺了有關新三板精選層轉板規則的徵求意見稿,意見稿指出,精選層的股票要轉板到科創板和創業板,必須符合科創板和創業板的上市條件,然後還需要符合:
1、轉板企業必須在精選層板塊掛牌滿1年以上;並且轉板企業不存在有被調出精選層股票的情形;
2、轉板企業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存在最近三年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情形或最近12個月受到股轉公司公開譴責;
3、轉板企業公眾持股比例達到轉板公司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4億元,公眾股東持股10%以上;
4、股本總額不低於人民幣3千萬元,股東人數不少於1千人;
5、自董事會審議透過轉板上市相關事宜決議公告日之前,連續60個交易日不低於1千萬股。
轉板指導意見提出,激發新三板企業的激情,對精選層股票來說是重大利好訊息。
在我國炒股新三板是指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中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報價轉讓,因為掛牌企業的有別於原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的企業的,所以被形象地稱為“新三板”股票。
【法律依據】
根據《證券法》第五條,證券的發行、交易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欺詐、內幕交易和操縱證券市場的行為。